最近,“妈妈取去世儿子5.5万银行存款遭拒”一事冲上热搜。根据了解,吴某之子李某于2017年3月在鹰潭某银行处开户,截止到2023年8月9日,该账户余额为55528.96元。2023年5月,李某去世。吴某要求支取上述存款,银行以无法确定吴某是否为唯一继承人而未予办理。吴某遂将银行告上法庭,日前经审理,法院认定李某妈妈吴某系已知明确的第壹顺序继承人,依法对案涉存款享有继承权,对吴某要求银行支付李某存款余额的诉求予以支持。
评论区里,很多网友对银行的做法表示不满,认为这是银行在刁难人,更有甚者,试图通过一些反面案例,好比“去世老人欠银行几十万,银行硬生生把其失踪几十年的儿子给找了出来”的轶事证明银行唯利是图、认钱不认人。客观而言,就本个案而言,银行在储户遗产处置上的审慎其实不是没有事理,简单粗鲁地扣上一顶不近人情的帽子有失公允。
相信大伙都明白,维护储户资金安全是银行的重要职责。在当事人离世的情景下,存在银行的遗产归谁,这就成了一个问题。对于储户亲属单向提供的信息,银行该无条件相信么?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在本案例中,李某没有结婚、无子女,吴某系未婚生育李某,无法确认李某生父,系独自抚养李某等等,这些信息都来自吴某的陈述,或许其也曾出具相关证据,但证据是否经得起检验,银行可能也缺乏核查的能力。如果找公安机关等机构核查,也缺乏授权,即便免授权,银行也未必愿意为此承当相应成本。
也正是基于上述原因,银行坐等储户亲属自证甚至于向法院起诉,也就成了当下解决类似问题的通行方案。有了一纸判决,储户亲属的诉求有了法院背书,银行自然就可以放心支付剩余存款了。就像一些网友评论的那样,万一事后再有别的继承人冒出来也没关系,因为银行支付的依据是法院判决,银行没有责任。在这个进程中,让储户亲属自证或许不近人情,甚至于有些许残暴,但在资金安全、法定继承人权利不被剥夺的价值面前,似乎又成了无法避免的可以明白的事情。
涉及遗产继承,社会运行的成本总需要一些人来承担,现实中,这个代价的承担者是逝者家属,但这种不近人情真就没法破解么?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方法之一是鼓励设立遗嘱,让公众习惯找律师。当然,现实中由于认知理念等各种原因,遗嘱不会百分百覆盖,这就需要政府聚焦群众槽点,推出一些暖人的改革举措来破解,好比浙江义乌市实施的“身后一件事”改革。
在义乌的实践中,当地通过数字赋能,建立了逝者部门联办平台,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金融信息查询并入联办,逝者离世后在哪个银行有存款、是否设立证券账户、有无购买商业保险等诸多问题可以一键查询。同时,民政局联合金融办、人行、银保监等业务主管单位和公安、人社、公积金等相关部门,简化逝者个人金融资产处置流程,通过主动通知家属、优化提取流程、简化所需材料等方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有效解决了逝者金融账户处置材料繁多、流程复杂、支取艰难的问题。
因而可知,要杜绝“妈妈取去世儿子5.5万银行存款遭拒”之类的问题,答案或许不在银行“近人情”上,政府通过改革将相关数据打通,授权储户家属查询使用,并同步推送给金融机构办理,恐怕才是低成本的解题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