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据新华社消息,学前教育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
草案二审稿中增设“学前儿童”一章,整合草案有关学前儿童权益保障方面的内容,同时增加、完善有关规定。
草案二审稿规定,普惠性学前班应当接收能够适应学前班生活的残疾儿童入园,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爸妈或其它监护人与学前班就残疾儿童入园发生争议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对残疾儿童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前班生活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并妥善解决。
为更好强化学前班校园及周围的安全风险防范措施,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学前班发现学前儿童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面临其它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采取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