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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晶存储】公告 - 10.86亿元大追偿!
浏览次数:【399】  发布日期:2024-6-25 23:26:52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紫晶存储欺诈发行案再有进展。目前,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紫晶存储”)公告称, 中信建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四家中介机构向紫晶存储及其它责任方等48个主体单位发起追偿,向其追偿此前先行垫付给适格投资人的赔偿款10.86亿元人民币。

  曾经头顶“光存储第壹股”的光环,紫晶存储于2020年2月在科创板上市。然而上市仅两年,就遭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并成为科创板首批因财务做假而强制退市案件,影响巨大。

  受访律师认为,中介机构和上市公司之间的责任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结合证券法和各方过错认定。同时,该案另一关注焦点在于,采取了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与先行赔付相结合的形式严厉责罚中介结构。

4家中介机构合计追偿超10亿元

  6月24日,紫晶存储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 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案件材料。

  来源:紫晶存储公告

  公告称,2023年4月18日,公司因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非法受到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行政处理并退市。该处罚发生后,公司的相关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根据证券法内容规定,可以由公司的相关股东或证券公司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就赔偿事宜与受损投资者达成赔付协议,先行赔付。根据规定赔付后,可依法向发行人及其它连带责任人追偿。

  现原告 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作为专项赔付基金出资人,已先行垫付赔偿款10.86亿元给适格投资者;根据相关法规,原告已取得适格投资者对发行人及其它连带责任追偿人的求偿权,有权对发行人及其它连带责任人追偿。诉讼涉及被告包含紫晶存储、紫晶存储控股股东梅州紫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梅州紫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紫晶存储实际控制人郑穆及罗铁威、紫晶存储子公司深圳紫晶存储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它责任方等48个主体单位。

  据了解,现案件已由上海金融法院受理,尚未开庭。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胜诉的存在性是有的,中介机构和上市公司之间的责任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结合证券法和各方过错认定。可是否有追偿实际到位,还要看上市公司的财产情况。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鹏表示,紫晶存储此前因欺诈发行被行政处理,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和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或相关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人承担连带责任后可以向信披义务主体进行追偿。故受损投资者可以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起诉公司、相关责任人及中介服务机构要求赔偿。

中介机构已承诺缴付12.75亿元并整改

   中信建投 是紫晶存储的保荐机构。据紫晶存储第壹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紫晶存储上市时,发行费用合计1.39亿元人民币。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为1.19亿元人民币,审计及验资费用为880万元。

  2023年5月, 中信建投 会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共同注资10亿元设立紫晶存储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人的投资亏损。

  先行赔付工作在三个月内完成,累计申报有效赔付金额约10.86亿元人民币,占总赔付金额比例98.93%,申报有效赔付人数约16986人,占总赔付人数比例97.22%。

  2023年12月,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分别与紫晶存储案四家中介机构签署了承诺认可协议。四家中介机构应当缴付的承诺金合计为12.75亿元人民币,其中前期已通过先行赔付程序赔付投资者损失约10.86亿元人民币。另外,四家中介机构还被要求分别根据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自查整改。

  “2022年1月1日,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正式推出,具体而言,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情境中,上市公司及其中介机构被调查期间,监管鼓励相关主体主动申请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设立专项赔付金,积极赔偿投资者损失。”刘鹏表示,紫晶存储案系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践行第壹案,未来会受到其它中介机构效仿,投资者利益保护将得到更好保障。

因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

  曾经头顶“光存储第壹股”的光环,紫晶存储于2020年2月在科创板上市。然而上市仅两年,就遭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并成为科创板首批因财务做假而强制退市案件,影响巨大。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明,紫晶存贮存在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违规两项违法事实。2017年至2019年,紫晶存储三年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超过4.3亿元人民币,虚增利润总额超过2.1亿元人民币,主要通过虚构销售合同、伪造物流单据和验收单据入账、安排资金回款、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另外,紫晶存储还存在上亿元违规担保未披露。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决定对紫晶存储及13名相关责任人总计罚款9071万元。郑穆和罗铁威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分别被处以2164.26万元、1803.55万元罚款。另外,郑穆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罗铁威被处十年市场禁入措施,其它多位高管也分别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来源:紫晶存储公告

  2023年4月,紫晶存储公告称,因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非法,公司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2023年5月31日,紫晶存储收到上海证交所出具的自律监管决定书,上海证交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023年12月,紫晶存储实际控制人郑穆、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罗铁威因涉嫌欺诈发行证券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当前,紫晶存储最新年报仍未披露。其在公告中称,因公司生产经营陷入严重困难等原因,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无法按期披露。另外,公司还“官司缠身”,公告称,截至2023年11月30日,紫晶存储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案件128起,涉及金额合计9.63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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