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推进全区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目前,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制定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 家电以旧换新补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补助对象和范围。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20日,向家电销售、回收企业交售旧家电(包含电动自行车),并购买新家电且取得销售发票的个人消费者,在购买新家电时可享受家电以旧换新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盟市自行确定,购买新家电不受交售旧家电品种对应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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