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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北京曝光4起电动自行车非法拼改装典型案例
浏览次数:【659】  发布日期:2024-7-18 15:32:16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北京市】 【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
 

  为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实现“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 北京市 市场监管局公布4起电动自行车非法拼改装典型案例。

  案例1:北京金满鑫地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4月, 北京市 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金满鑫地科技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为1辆电动自行车安置与原车产品合格证中所标电池型号不一样的蓄电池并用于销售。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 北京市 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犯法行为。2024年6月, 北京市 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 北京市 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叁十条对该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犯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理。

  案例2:北京信安方恒商贸有限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3月, 北京市 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信安方恒商贸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将原配为48V的电池(4块电池)增加2块,改装6块集成于顾客电动自行车上。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 北京市 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犯法行为。2024年5月, 北京市 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 北京市 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叁十条对该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犯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理。

  案例3:北京中福万嘉商贸有限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3月, 北京市 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中福万嘉商贸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为迎合部分销售者需求,对其待售的4辆电动自行车加装载人套件(加装、改装鞍座)。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 北京市 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犯法行为。该公司一年内因违法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犯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2024年6月, 北京市 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 北京市 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叁十条对该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犯法行为作出罚款45000元的行政处理。

  案例4:北京鑫鑫通摩托车商贸有限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3月, 北京市 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 北京市 市场监管局关于北京鑫鑫通摩托车商贸有限公司的案件线索移送,经核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为2辆电动自行车加装护杠等装置。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 北京市 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犯法行为。2024年5月, 北京市 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 北京市 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叁十条对该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犯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理。

   北京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安全提示:私自拼改装电动自行车会造成极大安全隐患,违法又危险。改装高电压大容量蓄电池,容易引起线路发烧,造成线路过载,甚至造成线路击穿短路,引起蓄电池自燃和爆燃。更换大功率电机,会增加行驶安全风险和蓄电池自燃的机率。解除限速后车辆超速行驶,极易造成操控性能和制动性能下降,引发交通事故。

   北京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自觉抵制非法拼改装犯法行为。同时,请广大市民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切勿非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如发现身边存在违规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线索,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举报,共同消除身边安全隐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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