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 公告,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 东阳光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关于提议广东 东阳光 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回购的函》,深圳 东阳光 实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钱财规模:很多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4亿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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