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王珞) 梅安森 7月24日晚间披露《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简称“规划”),公司将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形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收益分配方式。
梅安森 表示,公司着力于战略目标和未来可持续发展,充分重视对投资人的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行业所处特点、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资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原因的条件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积极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规划显示, 梅安森 采取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是: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条件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失事项是指以下情形之一: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或资产总额的20%。
采取现金方式分红的比率是: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收益很多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且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收益原则上应很多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原因,区分下列情形,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不同化的资 金分红政策。
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是:在满足监管制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若董事会认为公司未来成长性较好、每股净资产偏高、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相配、发放股票股利有益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条件下,制定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是:在满足进行利润分配条件的条件下,公司一般采用年度分红的形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收益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规划还披露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梅安森 表示,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更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