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会议强调,完善强监管、严监管的制度机制,强化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大力加强投资者保护,强化监管问责。
投资者和上市公司都是资本市场发展的“源头活水”。今年以来,监管职能部门狠抓新“国九条”的落地见效,突出强本强基、严监严管,全力补齐制度短板,抓好抓实全链条监管,严打各类非法行为,推动构建综合惩防资本市场财务做假体系,塑造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生态;同时,不断健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完善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完善立体化追究责任体系,强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重塑资本市场生态。
在市场人士看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加强投资者保护,对于提升市场韧性、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市场运行、增强市场吸引力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助于增进资本市场功能施展,提升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加强全链条监管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上市公司是市场之基。今年以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严把上市关、严格持续监管、加大退市监管等,强化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严把“入口关”,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监管职能部门提高上市门槛,强化现场检查和现场督导,严禁以“坑钱”为目的盲目谋求上市;同时,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对取消上市申请企业“一查到底”,严格落实“申报即担责”。今年以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交易所已对超过20家在审项目的发行人、中介机构及有关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纪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合计90余次。
加强持续监管,提高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监管职能部门从严打击各类非法行为,对欺诈发行、财务做假重拳出击;进一步规范大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减持行为。7月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做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构建综合惩防资本市场财务做假体系,合力破除财务做假“生态圈”。另外,监管职能部门还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引导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鼓励上市公司利用并购重组等资本市场工具做优做强,提高公司吸引力。
优化完善退市指标,加速形成“应退尽退”市场新生态。今年4月底退市新规落地后,监管职能部门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空壳僵尸”“残渣余孽”加速出清。
中金公司 研究部国内策略首席分析师李求索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以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优化上市标准和完善科创属性评价体系,从源头上提高了上市公司质量。持续监管得到加强,尤其是对上市公司股东与高管的减持行为进行严格规范,推动了分红政策的优化,增强了市场透明度。退市机制更加严格,通过收紧重大违法类、规范类、财务类、交易类退市指标,加快形成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常态化退市格局。
加强投资者保护
筑牢“大投保”格局
投资者是市场之本。今年以来,监管职能部门将维护投资者权益贯穿于资本市场制度建设和监管执法全过程,并持续推动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究责任、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追究责任体系,施展投资者保护机构的能动作用,筑牢“大投保”格局。
首先,强化退市环节投资者保护。4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提出,更大力度落实投资者赔偿救济。对于上市公司重大违法退市,应当推动综合运用支持诉讼、示范判决、专业调解、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等方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对于退市涉及的投资者保护,吴清表示,对其中的非法问题,务必“一追到底”,依法从严厉责罚处相关责任人员,决不允许“浑水摸鱼”“一退了之”。同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主动加强与司法机关等方面协作,更好施展投保机构的能动作用,推动更多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当事人承诺等案例落地,为投资者获得赔偿救济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其次,提升财务做假非法成本和涉及的投资者保护工作。《意见》提出,推动完善民事追究责任支持机制。探索建立证券公益诉讼制度。推动简化登记、诉讼、执行等程序,完善示范判决机制,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统筹运用先行赔付、支持诉讼、代位诉讼、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等一系列投资者赔偿救济制度机制,进一步提高犯罪成本。
据记者了解,目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加大特别代表人诉讼适用力度,强化投保机构诉讼维护权益职能;充分施展投保机构启动民事诉讼的积极作用,指导投服中心累计提起支持诉讼65件、提起股东代位诉讼9件。
再次,强化对高频量化交易监管,保护市场公平性。5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明确了交易监管、风险防控、系统安全、高频交易特别规定等一系列监管安排。同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证交所研究制定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短时间大额成交等4类监控指标,于今年4月起开展试运行,并对频繁触发指标的程序化交易投资者进行督促提醒,增进规范其交易行为。
最后,除了“抓末端、治已病”,还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多渠道推进资本市场诉源治理工作,将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挺在前面。5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完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的工作方案》,系统性梳理制定了诉源治理的总体要求及六大举措,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和法治化水平。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郑彧表示,从当前来看,监管职能部门在投资者保护方面的制度框架和设计已经基本到位,后续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非法行为及时发现、快速处理;同时,要实现监管执法的稳定可预期,推动形成“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有效市场博弈,保护市场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