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7月29日讯据 四川省 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显示,成都拜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网络销售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物右美沙芬单方制剂,被 四川省 药品监督管理局罚款6.5万元人民币,处罚日期为2024年7月4日。
图源: 四川省 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截图
违法事实显示,当事人于2023年2月至2024年4月期间,通过药品网络交易第叁方平台“全药通”展示并向零售药店、诊所、卫生室等单位销售右美沙芬单方制剂101单共6709瓶/盒,货值金额合计45136.34元。
四川省 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叁十三条,《川渝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理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贰、十一项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6.5万元的行政处理。
资料显示,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作为一种常见的止咳药,经常使用于治疗各种呼吸道感染造成的咳嗽。过量服用该药物会出现醉酒感(如高度兴奋、感觉异常、幻视幻听等),还可能发生反应及定向力减弱、神志不清、嗜睡、昏迷、支气管痉挛和呼吸抑制等表现,甚至危及生命。
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并发布,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的《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壹版)》明确,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禁止通过网络销售。
国家药监局今年5月份发布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右美沙芬等药品管理的公告》显示,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4年第54号),自2024年7月1日起,右美沙芬(包含盐、单方制剂)列入第贰类精神药品目录。
天眼查显示,成都拜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于2007年,注册资金3198万人民币,公司为新三板挂牌企业,股票代码837334。公司2024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1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