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互联
财经热点 > 财经资讯 > 历时四年多辗转六个法院!小额金融借款纠纷-非典型-案例曝光
【湖北消费金融】历时四年多辗转六个法院!小额金融借款纠纷-非典型-案例曝光
浏览次数:【120】  发布日期:2024-7-30 19:12:06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湖北消费金融】 【德利中天】 【秦晓强
 

  网络消费贷款行业快速发展,为金融借款纠纷类案件管辖造成了新的挑战。

  界面新闻记者了解到,最近,裁判文书网罕见披露了一起小额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历时四年多辗转六个法院的“非典型”案例。

  根据全国最高法披露的案情资料显示,由于河北高院与北京高院就管辖事宜协商未果,因此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最高法民辖2023年26号)。

  在该案件中,原告为出借人(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湖北武昌,被告为借款人(秦某、蔡某)的住所地在河北 赵县 。双方签订的《个人消费贷款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地为 北京市 西城区人民法院。原告向北京互联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利息、罚息、违约金、律师费等。

  原告方湖北消费金融公司诉称,2016年11月,湖北消费金融公司与德利中天公司签订了《个人贷款担保业务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约定德利中天公司为向湖北消费金融公司贷款的个人贷款客户提供不可撤消连带责任保证。这时,德利中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蔡璐璐向湖北消费金融公司出具《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承诺函》,承诺为德利中天公司的该项担保提供反担保。另外,德利中天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蔡璐璐为德利中天公司的股东,因此,蔡璐璐应对德利中天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18年1月30日,湖北消费金融公司与德利中天公司推荐的顾客被告秦晓强签订《个人消费贷款合同》发放贷款,但自2019年3月11日开始,秦晓强停止还款,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故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秦晓强偿还截至2019年12月25日欠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合计99491.11元,判令德利中天公司对前述债务承提连带保证责任,蔡璐璐对德利中天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判令三被告承担律师费1000元等。

  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查认为,湖北消费金融公司与秦晓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主合同,与德利中天公司、蔡璐璐之间的担保合同为从合同,湖北消费金融公司在本案中一并起诉借款人、担保人,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管辖法院。湖北消费金融公司与借款人秦晓强签订的合约约定,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商量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 北京市 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互联网法院表示,根据湖北消费金融公司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结合本案现有事实,湖北消费金融公司未能充分举证证明本案所涉消费贷款合同实际签订地在 北京市 西城区,同时,合同载明的签订地 北京市 西城区其实不是双方当事人住所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故《个人消费贷款合同》约定的管辖条款无效,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遂作出(2020)京0491民初30575号之一裁定,将本案移送 河北省 赵县 人民法院处理。 河北省 赵县 人民法院认为移送不妥,遂层报 河北省 顶级人民法院。

  接办此案的第叁家法院—— 河北省 顶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为出借人一并起诉借款人、担保人的借款合同纠纷,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因湖北消费金融公司与秦晓强签订的《个人消费贷款合同》(即主合同)第13条明确约定: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商量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 北京市 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案涉主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合法有效,在确定本案管辖法院时应当加以适用,北京互联网法院以合同实际签订地不在 北京市北京市 西城区非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为由,裁定将案件移送 河北省 赵县 人民法院,没有法律依据。经与 北京市 顶级人民法院协商未果,报请本院指定管辖。

  最后,我国最高法院表示,本案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叁十五条规定,合同或其它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最高法表示,本案中,湖北消费金融公司与秦晓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主合同,与德利中天公司、蔡璐璐之间的担保合同为从合同,湖北消费金融公司在本案中一并起诉借款人、担保人,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管辖法院。湖北消费金融公司与秦晓强签订的《个人消费贷款合同》(即主合同)第13条明确约定: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商量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 北京市 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可是,湖北消费金融公司未提供证据材料用以证明案涉合同的实际签订地在 北京市 西城区,同时,湖北消费金融公司住所地在 湖北省 武汉市 武昌区,借款人秦晓强的住所地在 河北省 赵县 ,均不在 北京市 西城区, 北京市 西城区与本案争议没有实际联系。

  最高法认为,此类小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出借方一方主体特定、借款方一方主体不特定,存在着面广量大的情形,虽然协议选择 北京市 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系双方当事人在案涉合同中进行的明确约定,可是,在无证据材料可以用以证明 北京市 西城区与本案争议有实际联系的情景下,就此认定北京互联网法院是本案的管辖法院,势必造成大量的“异地”案件通过协议管辖进入约定法院,破坏正常的民事诉讼管辖公法秩序,故案涉协议管辖条款无效。

  最高法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贰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湖北消费金融公司所在地的 武汉市 武昌区人民法院,作为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和秦晓强住所地 赵县 人民法院,对本案均有管辖权。本案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出借方一方住所地位于 武汉市 武昌区,与本案情形类似的借款方众多且住所地分散,为统一裁判标准、服务金融监管,本案由 武汉市 武昌区人民法院管辖为宜。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资讯推荐
2024-9-14【最高法院】巴西最高法院下令没收-X-及-星链-公司约2400万元
2024-9-14【马斯克】巴西最高法院下令 - 马斯克旗下X公司和Starlink支付1835万雷亚尔给巴西政府
2024-9-13【不正当竞争】最高法发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 涉及餐饮、数字电视、新能源汽车等行业
2024-9-3【马斯克】封禁X之后 - 巴西政府又盯上了马斯克的星链
2024-9-3【马斯克】巴西-封杀-X社交平台 违规使用者每日将被罚8900美元
2024-8-31【马斯克】暂停服务!罚款!这国总统喊话马斯克→
2024-8-31【马斯克】全球首富 - 遭遇大麻烦!
2024-8-31【马斯克】X平台遭巴西最高法院全面叫停!违法使用者每日罚款竟高达8900美元
2024-8-30【借款人】今日辟谣-2024年8月30日-
 ● 相关资讯专题
最高法院】  【大法官】  【马斯克】  【Starlink】  【1835万】  【X公司】  【不正当竞争】  【反垄断】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反不正当竞争】  【社交媒体】  【使用者】  【社交平台】  【Moraes】  【借款人】  【不法分子】  【App】 
  • 网络建设业务咨询

   TEl:1362671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