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黔南监管分局共披露了14张罚单,剑指 交通银行 湖北省 分行、 交通银行 黔南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披露的罚单显示, 交通银行 湖北省 分行的主要违法事实(案由)为线上抵押贷管理不尽职,形成不良;按揭贷款风险管理不尽职;房地产开发贷款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三查不尽职形成重大损失;经营性物业贷风险管理不尽职;违规发放并购贷款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内控管理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被处罚当事人有11人,分别为 交通银行 湖北省 分行行长、汉阳支行副行长、 湖北省 分行业务处理中心总经理、 湖北省 分行授信管理部总经理、 湖北省 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湖北省 分行营运管理部副总经理(主导工作)、 湖北省 分行业务处理中心副总经理、 湖北省 分行业务处理中心员工、汉阳支行客户经理。作出处罚的日期为2024年7月29日。
针对上述非法事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贰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 交通银行 湖北省 分行处以罚款490万元。
黔南监管分局披露的罚单显示, 交通银行 黔南分行的主要违法事实(案由)为违规转嫁押品评估费。吴刚,当时担任 交通银行 黔南分行行长助理,对上述犯法行为负有责任。作出处罚的日期为2024年7月25日。
针对上述非法事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南监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贰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 交通银行 黔南分行处罚款2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贰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被处罚当事人罚款5万元。
7月以来, 交通银行 已经被罚超700万元。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2024年7月5日发布的信息,2024年6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决定对 交通银行 泉州分行罚款100万元人民币,主要因员工异常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被挪用等。7日24日, 交通银行 山西省 分行也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来历不明的顾客进行交易、违反信用信息收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违反金融消费者保护内部控制及其它管理规定五项犯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 山西省 分行处罚款107.7万元。
6月, 交通银行 也被罚款超320万元人民币,原因包含贷款业务违规和安全管理不足等。6月27日,泉州分行因经营性物业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被挪用等被罚100万元;6月21日,深圳分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到位等被罚款25万元;6月7日,延边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未发现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被罚款35万元;6月3日, 交通银行 因安全测试存在薄弱环节、运行管理存在漏洞、 数据安全 管理不足、灾备管理不足被罚款160万元。
交通银行 一季报显示,今年一季度,该行贷款增速略低于行业。当季末,该行客户贷款较上年末增长3.09%,商业银行借款较上年末增4.47%。 交通银行 近几年贷款增速基本与行业一致。2020年末—2023年末, 交通银行 客户贷款同比增速分别为10.26%、12.17%、11.22%、9.08%,商业银行借款同比增速分别为13.28%、12.24%、10.87%、1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