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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 - 本次发放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数量为20万吨 全部为非国营贸易配额
浏览次数:【834】  发布日期:2024-7-31 15:24:22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发展改革委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国家发展改革委7月31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2024年棉花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配额申请有关事项的公告。其中提到,本次发放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数量为20万吨,全部为非国营贸易配额,限定用于加工贸易方式进口。

  以下为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24年第2号

  为保障纺织企业用棉需要,经考虑决定,近期发放2024年棉花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配额(以下简称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现将配额数量、申请条件等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配额数量

  本次发放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数量为20万吨,全部为非国营贸易配额,限定用于加工贸易方式进口。

  二、申请条件

  2024年7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表现;2020年以来开展过棉花加工贸易。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条件下,申请企业还务必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

  (一)纺纱设备(自有)5万锭及以上的棉纺企业;

  (二)全棉水刺非织造布年产能(自有)8000吨及以上的企业(水刺机设备幅宽小于或等于3米的生产线产能定性为2000吨,幅宽大于3米的生产线产能定性为4000吨)。

  三、申请材料

  (一)2024年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2024年棉纱、棉布等棉制品的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

  (四)2020年以来棉花加工贸易账册(复印件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相关界面截图)等可以证明开展过加工贸易的材料。

  四、分配原则

  根据申请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能力和其它相关商业标准进行分配。

  五、申请时限

  (一)申请企业于2024年8月1日—8月7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棉花进口配额管理系统线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接收。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委托机构”)于2024年8月9日前将企业申请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并抄报商务部。

  六、信息公示

  (一)为方便公众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申请企业所提交信息的可靠性进行核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官方网站上对申请企业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和举报意见提交方式将在公示时一并规定)。

  (二)公示期内,任何主体均可就所公示信息的可靠性进行举报。公众提交举报意见的期限届满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委托申请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委托机构就举报反映问题进行核查。

  (三)核查期间,申请企业有权通过书面等方式,就被举报的相关问题向委托机构提出异议。委托机构审阅被举报申请企业提出的异议并完成调查核对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举报意见的可靠性反馈核查情况。

  七、其它规则

  (一)企业对其提交申请材料和信息的可靠性负责,对虚假申报或拒绝履行其在申请表中所作承诺的企业,相关部门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二)企业使用获得的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进口的棉花由本企业加工经营,不得转卖。

  (三)获得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的企业要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其委托机构对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请、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如实提供检查所需资料数据。

  (四)对虚假填报申请表、伪造有关资料诈骗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未按有关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其委托机构相关要求开展棉花进口业务的,将收缴其配额证,并限制其今后申请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和滑准税配额。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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