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 7月31日公告,最近,公司收到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原告王晓东、姚靖等10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 广西能源 、秦敏等8名被告提起普通代表人诉讼,要求 广西能源 赔偿损失合计14.23万元人民币,秦敏等其它7名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告披露前,除本次诉讼外,共有20名投资者分别向 南宁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就其投资亏损等进行赔偿,涉及标的钱财合计123.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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