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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看科技】锦龙股份公开挂牌转让东莞证券20%股份;佳云科技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拟被罚 - 东莞金融市场周报-第23期-
浏览次数:【381】  发布日期:2024-8-2 20:16:46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思看科技】 【商业航天】 【佳云科技】 【东莞证券】 【锦龙股份
 

  本期看点:上半年 东莞市 属企业营业收入276.1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02%; 锦龙股份 公开挂牌转让东莞证券20%股份,底价为22.72亿元;涉嫌信披非法, 佳云科技 及相关当事人拟被罚; 铭普光磁 副总裁陈达离任; 泉为科技 拟出售两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

  1、金融要闻

  上半年 东莞市 属企业营业收入276.1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02%

  目前, 东莞市 发布2024年6月 东莞市 市属企业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6月末, 东莞市 市属企业资产总额10092.6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79%;负债总额8281.8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07%;所有者权益总额1810.7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31%。

  数据显示,2024年1-6月, 东莞市 市属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76.1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02%;利润总额40.7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06%;净收入34.7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70%。

   锦龙股份 公开挂牌转让东莞证券20%股份,底价为22.72亿元

  7月31日, 锦龙股份 公告,拟转让所持有的东莞证券3亿股股份(占东莞证券总股本的20%),挂牌底价为22.72亿元人民币,预计交易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月26日, 锦龙股份 公司董事会已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东莞证券3亿股股份。7月31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000万股股份项目》公告。鉴于本次交易尚需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征集意向受让方、确定交易价格,公司将在相关事项确定后,按规定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程序,将交易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对于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锦龙股份 在7月26日公告中称,公司持有中山证券67.78%股权,持有东莞证券40%股份,依托中山证券和东莞证券开展证券业务。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财务负担较重。受国际环境、宏观经济下行等原因影响,近年来公司经营业绩下滑并出现亏损。通过本次交易,该公司将取得一定规模的回笼资金,用于偿还公司部分债务后,可以降低公司负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有益于改善公司资金流等财务情况,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上市公司动态

  涉嫌信披非法, 佳云科技 及相关当事人拟被罚

   佳云科技 8月1日晚公告,公司于7月31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此前,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经查明, 佳云科技 的子公司深圳佳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佳节文化”)于2021年组织举办C-LOUD音乐嘉年华项目,该项目造成佳节文化发生重大亏损。 佳云科技 于2021年12月14日确认佳节文化2021年10月发生亏损6824.8万元人民币,至2021年10月末累计亏损7063.24万元人民币,占 佳云科技 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收入(-3.61亿元)绝对值的19.56%。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佳云科技 应当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亏损情况,但 佳云科技 迟至2022年4月28日才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广东证监局认为, 佳云科技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壹款、第八十条第壹款、第贰款第五项的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壹款所述的违法情形。 佳云科技 涉案期间有关董事、顶级管理人员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叁款的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壹款所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 佳云科技 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郭晓群、钟亮、刘超雄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万元罚款;对朱宏磊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铭普光磁 副总裁陈达离任

  8月2日, 铭普光磁 发布公告,东莞 铭普光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铭普光磁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陈达的书面离任报告。陈达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辞职后继续在公司任职,负责战略及流程规划工作。根据《深圳证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离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铭普光磁 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达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泉为科技 拟出售两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

  7月29日, 泉为科技 公告,拟将全资子公司广东国立云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立云塑”)全部 股权转让 给自然人梁龙飞,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43.5万元人民币,本次 股权转让 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国立云塑股权。同时, 泉为科技 拟将全资子公司国立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能源 ”)的100%股权,以260.22万元人民币的价钱转让给自然人梁龙飞。

   泉为科技 于 2024 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贰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广东国立云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和《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国立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对于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泉为科技 在公告中称,本次出售国立云塑100%股权和 深圳能源 100%股权,是 泉为科技 基于发展实际情况的综合考虑,可以进一步聚焦 新能源 光伏主业公司战略,优化低效资产配置,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国立云塑和 深圳能源 目前均未开展实质经营活动,若保存在上市公司体系内,未来每年将持续的发生资金流出,加剧公司资金压力,无益于整体资产结构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两家子公司将不再并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发生本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程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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