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从严监管力度不减。8月以来,已经有10家上市公司或相关方公告被立案侦查,年内共有73家企业或相关方被立案,较去年同期数量增加近六成。
纵览被立案侦查的缘由,多和“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有关。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随着新“国九条”的发布,监管职能部门加强了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监管,严肃整治财务做假、资金占用等重点领域非法行为。被立案侦查的上市公司数量明显增多,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或存在误导性陈述成立案主因。
被立案企业
多“栽”在信披方面
8月13日, 任子行 下跌幅度5.97%,报2.99元,如此表现与几日前的一则公告相关。8月9日, 任子行 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于被立案的原因, 任子行 称,主要是公司自查发现全资子公司相关年度存在多计资产、多计收入、多计利润等情况,公司已进行积极整改,对相关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过失更正及追溯调整,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
这是被立案侦查上市公司的一个缩影。8月份以来,已经有10家上市公司披露收到立案侦查书。除了 任子行 , 中青宝 、 沈阳化工 、 甬金股份 等许多家企业或其相关方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有的“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有的则“涉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
若把时间拉长看,今年以来,已经有73家上市公司或相关方被立案侦查,同比增长约59%。从案由来看,有八成以上被立案侦查的上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非法。
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条件,是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前提,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执法的重中之重。如被立案侦查的 复旦复华 ,就因财务报告涉嫌虚假记载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揪出”。
根据公告,2013年至2017年间, 复旦复华 为解决两家参股公司对公司的历史宕账,账外累计向公司建筑承包商借款7500万元人民币,虚假平账。其中,2000万元债务于2023年11月已经被司法裁判文书确认,5500万元处于诉讼程序。2023年6月,公司根据一审判决书,计提2000万元预计负债,并全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公告显示,上述隐匿负债、虚假平账、不妥会计确认等行为,造成 复旦复华 披露的2013年至2023年期间的定期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复旦复华 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立案侦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了上述问题外,还有部分企业是由于未按时披露年报而被立案, 东旭蓝天 、 东旭光电 、 ST华铁 、 威创股份 、 *ST三盛 、 普利制药 、 *ST越博 等7家上市公司“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
“关键少数”更受关注
除了上市公司主体外,监管职能部门对“关键少数”更加关注。今年已经有29家上市公司的实控人、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管等相关方成为被立案侦查的对象。
如 中青宝 公告显示,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云霞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云霞立案。又如ST永悦的实际控制人、老总陈翔因涉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信息披露非法,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再如 万通发展 公告称,公司董事吴丹毛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短线交易公司股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立案。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表示,董事、监事等“关键少数”要主动监督上市公司合规经营,严格守法并对可能发生的非法行为进行警示,消灭隐患。但在现有的案例中,部分公司的“关键少数”却成为上市公司非法行为的参与者、执行者,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中小投资者之所以格外关注这些‘关键少数’,主要是因为这群人掌握外界所不了解的企业信息,‘信息差’也在一定水平上影响着公司的股票价格。”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曾公开表示,对于上市公司实控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见利忘义的表现,将打好“组合拳”,通过打击惩处、清查追偿、限期整改、移送公安,让其“人财两空”。同时加强信息披露与交易监管联动,对相关线索进行增维拓展分析,持续精准高效打击,让敢于以身试法的“关键少数”受教训、长记性。
严监严管趋势继续
近期召开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年中工作会议表示,以改革强监管,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大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坚持重拳治乱,加大力度防假打假,健全监管执法机制,强化科技赋能,严肃惩处重大违法个案。
“日后针对市场主体,尤其是上市公司的监察管理力度将不断扩大。”田利辉认为,监管职能部门通过多种措施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包含对上市公司非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信息披露违规、财务做假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究责任、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追究责任体系,提高非法成本;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上市公司加强信息披露、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投资者保护意识等。
一位投行人士表示,让监管“长牙带刺”是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必要措施。上市公司数量的增长,相对应的是监管难度的提升。监管职能部门不断扩大监管力度,加大对非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是保护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力举措,市场参与各方需要加强自律和规范,共同推动市场的健康发展。
记者了解到,监管职能部门正加快研究出台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强化行政追究责任威慑力;推动出台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强化对“关键少数”及构成犯罪配合做假方的刑事追究责任;完善民事追究责任支持机制,推动简化登记、诉讼、执行等程序,强化投资者赔偿救济,推动全方位、立体化追究责任,提高综合犯罪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