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互联
财经热点 > 财经资讯 > 监管出手,连开8张罚单
【紫晶存储】监管出手,连开8张罚单
浏览次数:【148】  发布日期:2024-9-1 18:18:49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8月30日晚间,广东证监局连开8张罚单,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2名注册会计师、 中信建投 证券5名相关责任人悉数受罚。

  同日晚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还披露了紫晶存储案投资者损失赔偿进展。4家中介机构已向投保基金公司交齐承诺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8月30日依法终止对4家中介机构上述事项的调查。这4家机构就包含 中信建投 证券在内。

因审计执业项目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根据罚单,广东证监局对峙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执业的紫晶存储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上述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收入审计程序存在缺陷。在收入细节测试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未抽查紫晶存储收入记账凭据,未关注到紫晶存储使用益群物流单“随货同行联”进行收入确认的异常情况,也未对物流单据相关异常情况保持职业怀疑,未认识到可能存在造成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情形。另外,对部分项目的收入细节测试中也未检查物流信息。

  二是未关注到函证程序中存在部分异常回函的情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未关注到被询证单位 福建省 宇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州世纪巅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回函的落款时间为2021年5月7日,而回函快递早在2021年4月27日就已寄出。这一异常情况足以使审计机构对相关回函的可靠性发生疑虑,但该所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消除该疑虑。

  三是未完整留存收入分析程序工作底稿。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了收入分析程序,实施了主要业务收入本期与上期对照、产品销售的结构和价格变动是否异常及异常原因分析等审计程序,但未留存相关底稿。

  综上,广东证监局表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该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时,肖常和、郭晓清作为紫晶存储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5名相关责任人受罚

  在严监严管环境下, 中信建投 证券也难逃法网。因在紫晶存储保荐项目中存在诸多违规事项, 中信建投 证券5名相关责任人“吃”到了罚单。

  广东证监局开出的罚单显示, 中信建投 证券在紫晶存储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保荐、承销项目中存在未审慎核查销售设备的安置调试及维护等配套服务、未审慎核查销售收入确认有关合同和单据的异常情况、未按其制订的核查程序对有关客户开展走访、未审慎核查收入截止性、未审慎核查银行存款、未审慎核查紫晶存储及其实际控制人与重要客户及供货商的关联关系及资金往来情况、未充分核检验证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未审慎核查对外担保事项、未审慎核查销售收入可靠性等诸多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第贰十二条、第贰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贰十八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叁十一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贰十八条,《关于进一步提高第壹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第贰条第六项,《科创板第壹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的规定。

  综上,邱荣辉、刘能清作为保荐代表人,被广东证监局定性为不适当人选,要求其自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另外,张华作为项目指控责任人,董贵欣作为项目内核责任人,李波作为当时担任分管投行委委员、投行部深圳部责任人,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监管“长牙带刺”

  对于紫晶存储科创板IPO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非法行为,监管职能部门严厉惩处,全方位追究责任。

  除上述罚单外,8月30日晚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公告, 中信建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和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等已向投保基金公司交齐承诺金,付出了总计约12.75亿元(为其业务收入的10倍多)的经济代价,并根据要求进行了整改。而这也是2019年《证券法》修订后,首例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案件。

  有法律人士表示,中介机构未能发现财务做假、第叁方配合财务做假既是上市公司财务做假防不胜防、屡屡得逞的主要原因,也是造成审计准则频繁失效、审计失败屡屡发生的主要原因。

  当下,监管职能部门立体化追究责任持续加码,惩防财务做假体系不断升级。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做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提出,供货商、客户、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第叁方人员配合实施财务做假构成犯罪的,依法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下一步,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新“国九条”要求,确保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持续加大对资本市场非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中介机构把关责任,践行金融为民宗旨,依法依规稳慎做好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工作,更加有效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资讯推荐
2024-9-7【投资者】切勿上当!中信建投证券发声明 - 有不法分子假冒其名义从事非法证券活动!
2024-9-7【投资者】切勿上当!中信建投证券发声明 - 有不法分子假冒其名义从事非法证券活动!
2024-9-5【证通电子】涉嫌财务造假ST证通及相关责任人将被罚上千万
2024-9-4【ST证通】虚增利润!被罚超千万
2024-9-4【ST证通】虚增利润!被罚超千万
2024-9-4【ST证通】虚增公司利润 - ST证通及相关当事人拟被罚上千万元
2024-9-3【紫晶存储】紫晶存储欺诈发行案调查终结 - 4家中介机构交齐12亿承诺金 证监会终止调查
2024-9-1【中信建投】紫晶存储案4家中介机构调查结束 - 两名保代被暂停资格3年
2024-9-1【紫晶存储】监管出手,连开8张罚单
2024-8-31【紫晶存储】监管连开8张罚单 中介机构集体为紫晶存储欺诈发行-买单-
 ● 相关资讯专题
投资者】  【中信建投证券】  【APP】  【不法分子】  【证通电子】  【紫晶存储】  【2019】  【2017】  【ST证通】  【责任人】  【财务造假】  【深圳证监局】  【当事人】  【中介机构】  【2023】  【证监会】  【投行业务】  【上半年】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广东证监局】 
  • 网络建设业务咨询

   TEl:1362671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