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盘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制度(试行)》,引起市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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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为进一步强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的管理,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上述规定。其实,早在2021年5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专门出台《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以下简称《2号指引》),要求中介机构穿透核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系统离职人员股东,存在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投资机会、在禁止期内入股等不妥入股情形的,务必严格清理。
此次,则是在上述基础上的强化,即在吸纳《2号指引》的主要内容外,新增三方面规定:
一是拉长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将发行监管岗位或会管干部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延长至十年;发行监管岗位或会管干部以外的离职人员,处级及以上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从3年延长至5年,处级以下离职人员从2年延长至4年。
二是扩大对离职人员从严监管的范畴。将从严审核的范畴从离职人员我扩大至其爸妈、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三是提出更高核查要求。中介机构要对离职人员投资背景、资金来源、价格公平性、清理可靠性等做充分核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有关工作核查复核。制度执行中,证交所向拟上市企业、中介机构等各方做好政策解读和引导等工作。
界面新闻注意到,在IPO公司中,的确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系统内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形。此前过会3年时间,提交注册2年半以上时间始终未果的影石创新,就有敏感股东入股的问题。
据了解,就在影石创新提交注册之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曾再下发问询,要求“补充说明间接股东陈斌直到今天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景,申报以来对外转让持股的背景、原因,对价支付情况及转让的可靠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它利益安排”。对此,坊间就传陈斌乃系统内离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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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影石创新实际控制人刘靖康选择在朋友圈“吐言”,表示“”敏感股东非审核岗,入股时出价最高(比深 创投 高50%),无利益输送;非隐匿入股,《规定》是IPO申报后半年才出的,在《规定》出后一两个月内已给监管提交专项核查报告;一年半前已清理,现在自身每月工资基本拿去还利息,利息一年七位数“,刘靖康还表示”不求批文,仅求公道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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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注意到,实际上在第叁次问询中,监管层就已经让公司进行“股东核查”,无奈当时,影石创新并未有相关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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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司明泰股份,2023年2月28日获得受理,2024年4月7日终止,公司及保荐人 浙商证券 取消了首发申请。公开报道显示,明泰股份在2019年9月突击入股中,4家机构隐涉3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系统离职人员,消息一出一度引起市场对IPO进程的担忧。
2024年3月30日得一微电以公司及保荐人取消的形式终止IPO的得一微,在问询中,监管层就要求公司解释说明间接股东中存在8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系统离职人员的详细情况。
来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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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券商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关于此自己以前也提了很多意见,支持政策的完善。其表示,新政策的出炉是好事情,对维护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有正面作用,也对加强离职人员的管理有帮助。同时从细节上看,非关键岗位和关键岗位也有所区分也较为合理。总的而言,对发行监管秩序,维护三公,规范市场,从严把好入口关是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