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卢梦匀)9月13日晚, 联创股份 公告显示,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3年10月, 联创股份 披露 山东省 高院出具的刑事裁定书。裁定书显示,此前公司收购的上海鳌投网络科技(以下简称“上海鏊投”)的前股东,在上海鏊投股权收购事项中存在合同诈骗行为。 联创股份 对记者表示,此次监管层的立案侦查可能是针对公司在遭遇诈骗的进程中,在信息披露上是否尽责。
公开资料显示, 联创股份 主营产品分为含氟 新材料 和聚氨酯 新材料 两个板块,拥有包含基础配套原料、含氟制冷剂等在内的完整的 氟化工 产业链和涵盖组合聚醚多元醇、聚酯多元醇、聚醚多元醇等系列的聚氨酯产品产业链。
据了解,为了解决化工材料主业盈利下降问题,早在2015年, 联创股份 就开始尝试转型数字营销业务,先后在2015年7月和2016年4月完成对互联网广告公司上海新合、上海激创和上海麟动的收购。2017年10月, 联创股份 现金收购主营数字营销业务的上海鏊投50.10%股权并将其并入合并报表。2018年12月,公司以发行股份加现金方式收购剩余股权,实现对上海鏊投的全资控制。
然而,上海鏊投未能带给 联创股份 高增长的业绩。经查,上海鏊投原股东孔刚、高胜宁等人为支撑估值、完成业绩对赌,通过财务做假方式在2016至2019年累计虚增利润约5.17亿元人民币。在历经一审、二审后,2023年9月, 山东省 顶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明确了被告上海鏊投主要责任人孔刚、高胜宁等人的合约诈骗罪行,并判处相关被告有期徒刑三年至无期徒刑,追缴并返还 联创股份 现金及股票。
据 联创股份 介绍,终审判决后,针对涉案方犯罪表现造成的财务数据过失,公司聘请了专业财务审计团队,对涉及的报告期业绩进行修正和调整,并且2023年年报被专业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存意见报告,确保作为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并披露相关公告维护投资人的知情权,重塑公司信誉以取得市场信任。
另一方面,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联创股份 及管理层在积极配合公安、检查和审判机关的调查工作之外,努力追缴挽回损失。根据公告披露, 联创股份 已成功追回大量现金和股份,其中追回并注销股票9853.5076万股,累计追回现金约1.01亿元人民币。
经过近几年的业务调整, 联创股份 已经完成对互联网板块业务的清理,完全回归化工 新材料 领域;同时,经过 联创股份 和专业团队的共同努力,负责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2023年年报出具了“标准无保存意见”,结束了由于业务剥离和上海鏊投判决未出引发的连续四年“非标意见”的历史。
针对本次监管机构的调查, 联创股份 表示,将积极配合,并进一步强化内控体系建设,提升管理水平,防止类似事件再次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