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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免考拿各类资格证?透视背后的诈骗逻辑 - 以案说法
浏览次数:【263】  发布日期:2024-9-19 13:46:17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资格证】 【有期徒刑
 

  “花钱就能包过”“不用培训、不用我到场考试就能轻松拿证”……免考拿各类资格证,你信了么?9月19日,大河财立方记者从 河南省 郑州市 惠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一起被告人谎称能帮人“运作”办理资格证诈坑钱财的案件,被告人姜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21年5月,大学生王某在刷微博时,看见一条“教师资格证办理,不用考试就能拿证,3个月内下证,网上可查”的信息。王某关注该短视频账号后,联系了信息的发布者。对方声称是某教育培训公司的职员姜某,公司有内部渠道,可避免试拿证,只是费用相对较高,办证疏通关系等共需2.5万元。随后,王某与该公司签订了包过协议,并转账。等待证书期间,王某介绍2名朋友参与“免试拿证”。

  到了约定日期,3人并没有拿到教师资格证,王某屡次找到姜某询问,姜某称办不了,费用已经花费大半,退不了多少,并将3人联系方式拉黑。

  经查,姜某于2021年注册成立某教育咨询公司,主要从事考试报名、咨询等服务,由于公司经营状况欠安,姜某便开始动了“歪脑筋”,在微信朋友圈和微博发布信息,称只要缴纳一定费用,就可避免考拿到各类资格证,还可通过挂靠证书等获取酬劳。截至案发,姜某以为他人办理证件为借口先后诈骗多名受害人合计1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虚构事实、隐匿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目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责罚。综合考量姜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水平,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承办法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贰百六十六条明确,诈骗公私财物,数目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目巨大或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目特别巨大或有其它极其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承办法官提醒,近年来,随着考证热持续升温,一些非法分子也瞅准时机,利用考生急切心理状态、侥幸心理,声称有内部特殊渠道,甚至伪造文件、证件、印章,以达到诈坑钱财的目的。考试无“捷径”可走,通过非正常途径取得国家级资格类证书属犯法行为,任何打着“免考”“包过”旗帜的都是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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