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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家】-国宝级艺术家-1200元 不能放任-山寨称号-欺世盗名
浏览次数:【832】  发布日期:2024-9-20 13:30:23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艺术家】 【国宝级艺术家】 【欺世盗名】 【山寨称号
 

  据《长江日报》报道,近日记者在互联网上搜索到各种各样的“人民艺术家”等荣誉称号。“中国当代艺术品鉴定评估中心”网站人员称,只要花1200元就能办理“国宝级艺术家”证书、展牌。该机构人员还称,办理这个的人挺多的,公司都快十年了。

  但据媒体透露,即便同是“人民艺术家”,很多证书、展牌的落款也不同。这些机构大多冠以“全国”或“中国”,如“全国文化下基层管理委员会”“全国人民艺术家评选委员会”“中国人民艺术家协会”“全国书画艺术委员会”等。可记者在民政部主办的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上没有查询到这些机构,显示的信息为“该组织未在民政部门登记。请您注意风险,强化防范”。

  不管如何遮掩,说穿了,这些机构发放的“山寨称号”压根就是假的。作为邦家之光称号的“人民艺术家”等称号体现了高尚性、代表性和价值性,在某种水平上具有专属性和排他性。相比官方对颁发荣誉称号的克制,许多民间机构将“人民艺术家”当作商品一样进行买卖,以致各种非官方的甚至商业性的“人民艺术家”称号一度泛滥,对这一称号的权威性、荣誉感和高尚感造成极大的损害。“国宝级艺术家”以假乱真,也会对其它艺术家不公平,一些人若靠走捷径,就能求名求利,无疑是对才气与蹈厉奋发的讽刺。

  早在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开展包含“国家”“中国”“中华”“全国”“亚洲”“全球”“世界”和类似含义字样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得开展未冠以上述字样但实质是全国范围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组织和个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何有“法”在先,仍然防不胜防?一方面,由于涉事机构会给证书冠以各类“高大上”的称号,且有意在名称上“碰瓷”合法社会组织,类似做法往往具有较强的迷惑性。另一方面,滥发荣誉称号问题屡禁不绝,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潜在收益大于犯罪成本。一个称号动辄可以售卖几千元,而自己即便被取缔也不会有太多损失,自然有人会想方设法钻空子。

  对此,相关部门对此类组织的清理,不能止于简单“拉黑”,还需巩固同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动,避免山寨组织被查后换个马甲随意“复活”。这时,也有必要细化社会组织的注册和运营规范,消除“碰瓷”名称等常见套路的生存土壤。政务部门也可以开拓更便捷查询渠道,降低民众的甄别成本。对于那些明知称号有问题,仍乐意买单、借此沽名钓誉者,官方与行业自治组织无妨加强在各个端口的称号审核和举报工作。

  不管咋样,要让更多人意识到:荣誉称号不是金钱的附庸,真实的艺术要用作品说话。德艺双馨不能靠买称号、买证书。假如不刹住这股邪风,将有更多人在功利化驱动下相互沾染,形成浮躁风气,损伤整个艺术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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