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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控股】收购涉违规杉杉控股被罚500万 子公司将-割爱-永杉锂业
浏览次数:【890】  发布日期:2024-10-1 17:51:53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杉杉控股】 【永杉锂业】 【吉翔股份】 【间接控股】 【辽宁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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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四年前收购永杉锂业(603399.SH)未按规定发出要约收购,杉杉系平台公司杉杉控股遭监管处罚。

  永杉锂业9月30日盘后公告称,2024 年9月30 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杉杉控股”)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内容显示,此次事项涉及四年前的一桩收购案。杉杉控股通过宁波炬泰持有 吉翔股份 (后更名为“永杉锂业”)股份超过30%,另外杉杉控股通过代持的形式持有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钢石”)全部股份。2020年7月17日,杉杉控股通过上海钢石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收购陕国投·持盈35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的 吉翔股份 5351.641万股,占 吉翔股份 当时总股本的9.84%。2020年7月30日,完成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杉杉控股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第六十五条第壹款的规定,向 吉翔股份 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辽宁监管局认为,杉杉控股持有 吉翔股份 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超过 30%,继续进行收购时,未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五条第壹款,构成《证券法》第壹百九十六条第壹款所述行为。郑永刚作为杉杉控股董事会主席,全程策划、组织收购事宜,系杉杉控股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犯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辽宁监管局决定依据《证券法》,对杉杉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由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郑永刚已于2023年2月去世,不再追究其行政责任。

  永杉锂业半年报显示,截至2024年6月末,上海钢石为公司第贰大股东,持股5351.641万股,持股比例10.38%。

  在披露监管处罚决定的同时,永杉锂业9月30日另披露称,收到了杉杉控股出具的《关于隐匿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的整改工作函》。

  工作函显示,杉杉控股已深刻认识到了相关错误并愿意接受处罚,将根据辽宁证监局后续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积极配合整改。同时上海钢石拟将持有的5351.641万股永杉锂业股票以协议转让的形式转让给非关联第叁方,更正前期错误,转让价格为市场价格,转让金额如超出上海钢石收购上述股票的钱财,则超出部分的 利润将上缴永杉锂业,以支持永杉锂业的发展运作。上海钢石在完成整改前,放弃其所持有的永杉锂业股票对应的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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