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种牙,最快下午吃肉!价格表公开”,不久前, 北京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起医疗领域广告典型案例,其中北京中诺第贰口腔医院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被行政处理。记者梳理发现,根据监管职能部门通报的违法事实,北京中诺口腔医院存在屡罚屡犯、在同一问题上频踩“红线”的表现。
北京中诺口腔医院宣传页面
北京中诺口腔医院建立于2016年,是一家以从事卫生为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陈春林。根据企查查统计,北京中诺口腔医院今年已经被行政处理8次,处罚总金额约40.28万元。其中,因价格诱骗、虚构宣传被罚35万。
典型案例中提到,北京中诺第贰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在其自有视频号未经审查发布“上午种牙,最快下午吃肉!价格表公开”,“中诺第贰口腔(种植总院),不仅可以1元钱做种植牙检查,而且还对全口/半口缺牙人群有3-10万元补助,赶紧下单来瞧瞧吧”等内容的商业广告。 北京市 海淀区市场监管局认为,该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且今年度屡次存在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情况。2024年6月18日, 北京市 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中诺第贰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7342.88元的行政处理。
除上述被罚的信息外,近一年来,北京中诺口腔医院已涉多项行政处理,包含发布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治病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封存病历资料等。不仅被监管职能部门处罚,消费者投诉也不断。黑猫投诉平台显示,北京中诺口腔医院种植牙屡次因质量问题、术后不舒适、虚构宣传治疗手段等被消费者投诉。
针对屡次被罚和整改措施等许多问题,海报新闻记者联系采访了北京中诺口腔医院方面,对方在记者表明身份后立即挂断了电话。
北京市 市场监管局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医疗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不得说明治愈率或有效率;不得与其它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其它医疗机构比较;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北京市 市场监管局提醒,平淡日子里遇到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种草笔记”等形式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时,要认真核对医疗机构发布的营销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警惕并防范涉及保证性用语的医疗广告,不要轻信医疗广告中对疗效、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承诺,谨防挨坑被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