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行业洗牌加速。一日之内三地公示小额贷款公司年审结果,有地区近四成小贷公司拟不予通过年审。据福建、郑州、商丘昨日公示的辖内小贷公司年审结果,至少31家小贷公司未通过年审。
财联社记者了解到,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8月就《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建议稿)》(下称《征求建议稿》)向社会公开征求建议以来,各地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监察管理加速趋严。近两个月,包含广东、甘肃、内蒙古、福建、河南等地均更新辖区小贷机构评级或试点资格动态。有地区在小贷机构评级结果公示后,取消低评级小贷公司的业务经营试点资格。
从行业面上看,小贷公司的机构数量仍在持续减少。据人民银行公布的2024年三季度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报告,截至2024年9月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为5385家,贷款余额7514亿元人民币,且在三季度减少了167亿元人民币。
先评级,后“洗牌”
据 福建省 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的2023年度小额贷款公司考核评价初定结果,19家小额贷款公司被评为不合格。对照该省上一年考核评价结果,其中16家小额贷款公司时隔一年再度被评为不合格。
郑州市 地方金融管理局公示,15家小额贷款公司拟通过年审,9家小额贷款公司拟不予通过年审。未通过机构包含 郑州市 上街区国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郑州万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郑州市 金水区隆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
这时,财联社记者关注到,有地方金管局在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结果后接连取消公司经营试点资格。
甘肃地方金融管理局于11月7日、11月8日发布公告,取消 平凉市 崆峒区新世纪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和 平凉市 泾川县 财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小额贷款业务经营试点资格。而该局10月18日公示的2023年度甘肃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结果的公告中,上述两家公司均被划分为D类公司,上述两家公司的状态为“未参加”。自公揭发布之日起,上述两家公司不得开展新的小额贷款相关业务。
11月7日, 内蒙古自治区 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公告,包含 呼伦贝尔市 龙凤银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通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通辽市 源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内的10家小额贷款公司符合“失去联系、空壳”情形,且已完成名单公示工作。
根据公告,前述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资格被取消,不得继续从事或变相从事小额贷款经营业务。且前述公司应依法依规完成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使用“小额贷款”“小贷”“贷”字样。变更后,公司依法继续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
《征求建议稿》也指出,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应当将“失去联系”或“空壳”小额贷款公司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引导相关公司到市场监管职能部门办理名称、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7+4”机构排查趋于常态化
多名地方金融机构人士曾指出,在“地方金融组织总量不新增”的要求下,未来三年总体可能以加强监管存量组织、坚决清退不合规机构为主。
从行业情况来看,小额贷款行业仍处于加速“出清”阶段。据人民银行公布的2024年三季度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报告,截至2024年9月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为5385家,贷款余额7514亿元人民币,且在三季度减少了167亿元人民币。
从各地工作部署来看,排查工作愈发常态化、基层化。管城区金融工作中心11月6日表示,依照相关通知要求,每季度要对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和四类机构(以下简称“7+4”)进行摸排,对失去联系、空壳地方金融组织并入经营异常名录。
11月7日,为进一步强化金融市场监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禄劝县财政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了县域内地方金融组织及四类机构的摸排清查工作,重点在于检查业务运营情况、风险防控措施、合规经营情况等。
从基层反馈情况来看,排查重点主要聚焦在业务运营情况、风险防控措施、合规经营情况等,与《征求建议稿》的指导方向基本一致。以高陵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的地方金融领域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为例,该中心排查方向包含辖区内各地方金融组织是否存在吸收公众存款,或以其它方式变相从事非法募资用于非法转贷放款;排查是否单笔贷款综合年化利率违反国家利率有关规定的;排查是否向涉嫌非法放贷的个人或单位发放贷款;排查是否涉及“现金贷”“首付贷”“套路贷”等违规违法经营行为;排查是否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私自或超范围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