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1月13日电 东方集团 (600811)发布关于子公司涉及仲裁及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控股子公司大成饭店近日收到仲裁通知书,申请人资源网络有限公司请求以2.76亿元的价钱回购其持有的大成饭店29.9988%的股权。另外,公司也收到了关于与 招商银行 借款合同纠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要求公司在十日内偿还本金10.92亿元人民币,并支付相关罚息。公司已就该判决提起上诉。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合计17.13亿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7%。目前,涉及的诉讼和仲裁案件尚未审理完毕,对公司本期及后期利润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启动了预重整程序,期间原则上不能个别清偿,计划通过重整程序化解相关风险。
2024年前三季度, 东方集团 实现收入7.29亿元人民币,归母净收入1.31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