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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深度 - 东吴证券被罚上千万,赚的没有罚的多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1-13 8:48:29    文章分类:信息资讯   
专题:东吴证券】 【紫鑫药业】 【国美通讯】 【证监会】 【恒兴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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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7个月后, 东吴证券 (601555)的处罚终于落地。

  11月8日, 东吴证券 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经查, 东吴证券 涉嫌国美通讯、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该案已调查完毕。根据告知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决定对 东吴证券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针对国美通讯项目,合计罚没716万元;针对紫鑫药业项目,合计罚没620万元。两项目合计罚没金额超1336万元。另外,相关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也被予以警告及罚款合计170万元。

  合计被罚没超1336万元

  2024年4月, 东吴证券 涉嫌国美通讯、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时隔7个月,调查结果终于出炉。

   东吴证券 为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承销服务,张琦、王新为签字保荐代表人。经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明, 东吴证券 在执业进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与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包含:未对贸易业务内控流程审慎核查、走访流于形式。

   东吴证券 在为紫鑫药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服务中,同样未勤勉尽责。经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明, 东吴证券 出具的《发行保荐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包含:未对在地林下参重大采购合同进行审慎核查、未对发行对象履行认购义务能力审慎核查、持续督导期间未对在地林下参采购事项审慎核查,蒋序全、李佳佳为签字保荐代表人(含持续督导期)。

  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 东吴证券 在上述两个项目的表现,违反了《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张琦、王新、蒋序全、李佳佳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最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决定对 东吴证券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针对国美通讯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94.34万元人民币,并处以1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业务违法所得471.7万元人民币,并处以50万元罚款;针对紫鑫药业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320.7万元人民币,并处以413.6万元罚款。两项目合计罚没金额超1336万元。

  另外,四位相关责任人收到的罚单具体为:对张琦、王新给予警告,分别对保荐执业行为和承销执业行为处以相同的50万元、20万元罚款;对蒋序全、李佳佳给予警告,分别处以20万元、10万元的罚款。

  两家知名企业的没落

  就此次处罚所涉的项目来看,国美通讯即为目前A股市场总市值最低的股票* ST美讯 。截至发布公告的11月8日收盘,* ST美讯 股票价格为1.76元/股,总市值仅有5.02亿元人民币。

  10月14日晚间,* ST美讯 公告称,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经查,国美通讯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文件引用虚假贸易业务收入数据,构成欺诈发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国美通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156万元罚款;对分别担任公司老总、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宋林林、宋火红、郭晨给予警告、罚款300万元人民币,并对三人采取十年市场禁入。

  2024年4月,吉林证监局向紫鑫药业下发《行政处理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拟对紫鑫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15名相关责任人被予以处罚,实控人郭春生拟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从违法事由上看,紫鑫药业涉及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违规担保、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等多项问题。

  国美通讯和紫鑫药业都曾是知名企业。国美通讯的实际控制人为前首富黄光裕,但如今已在退市边缘,曾屡次发布“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而有着“东北参王”之称的紫鑫药业则于2023年8月4日被深圳证交所摘牌。

  年内屡次被监管点名的 东吴证券

  今年以来, 东吴证券 屡次被监管点名。

  2024年2月, 东吴证券 因聘任独立董事流程中,相关材料未在规按时间内提交,备案时间明显迟延,聘任流程存在重大瑕疵而收到上海证交所监管警示。 东吴证券 也因此成为2023年9月《独董办法》施行以来,第壹家因独董聘任流程问题被罚的上市券商。

  2024年1月,因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剑牌农化”)及其保荐人取消发行上市申请,上海证交所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此前, 东吴证券 的相关保荐代表人曾因剑牌农化保荐业务被出具警示函,具体事由是保荐代表人在执业中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应收票据等事项的核查不充分。

  同时, 东吴证券 保荐的两家IPO公司建科集团、 恒兴新材 也出现了“一查就撤”的情景。2020年12月,建科集团、 恒兴新材 IPO申请获受理,保荐人均为 东吴证券 ,但在被抽中现场检查后10天,两家公司均于2021年2月取消了IPO申请。随后2023年, 恒兴新材 再次冲击IPO,并更换了保荐人。在相关《审核问询函》中 恒兴新材 表示,前次申报中,发行人于2021年1月被抽到现场检查,前任保荐机构因考量到申报材料中存在部分关联交易等信息存在遗漏、对自身工作质量缺乏足够信心等原因,担忧因工作质量使保荐机构自己可能面临被监管职能部门处罚的危险,故与发行人屡次沟通希望取消材料。

  近两年来,投行监管处罚力度均趋严,“一事三罚”成常态。10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检查情况,并发布系列罚单,13家券商投行、43名相关责任人合计收下罚单20余份。如此密集的罚单实为少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一次密集公布投行处罚情况还是在2023年9月,彼时共有罚单13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出,将督促所有行业机构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持续强化投行业务监管,及时评估监管效果并持续改进监管工作。监管职能部门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表现“零容忍”,对中介机构的要求更高,强调责任归位、责任压实。这些震慑性的行径,要求企业不能带有侥幸心理去闯关,“带病申报”;未来监管职能部门会设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中介机构需提升合规水平、勤勉尽责,将专业能力作为核心竞争力,切实做好“看门人”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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