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杭州中院”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14日,浙江 杭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 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红力受贿案。
杭州市 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至2022年,被告人张红力利用担任中国 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职务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合计折合1.77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张红力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红力及其辩解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红力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张红力1965年诞生。张红力1991年7月任美国惠普公司总部财务经理,1994年7月任英国施罗德国际商人银行董事兼中国业务主管,1998年6月任美国高盛公司亚洲执行董事兼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2001年3月至2004年9月任德意志投资银行大中华区主管、亚洲区副老总兼中国区主席。自2004年起,任德意志银行环球银行全球管理委员会委员、亚太区总裁,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老总。
张红力自20十年5月起任中国 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曾兼任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老总、中国 工商银行 (巴西)有限公司老总、标准银行集团有限公司(SBG)副老总、中国 工商银行 (美国)老总。
2018年, 工商银行 发布公告称,该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张红力因家庭原因,于2018年7月2日向董事会提交辞呈,辞去该行副行长职务。同时,因其董事任期届满,张红力不再担任该行执行董事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