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 汕头市 潮南区人民法院获悉,最近,该院以能动司法为48名农民工追回劳动酬劳,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郑某等48名农民工因被拖欠劳动酬劳,与所在公司发生纠纷。随后,潮南区人民法院联合当地街道办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促进双方就追索劳动酬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并给予司法确认。然而,该公司没有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郑某等48人向潮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潮南区人民法院召开案件分析会,进行综合研判并制定执行方案。经了解,被执行人因经营困难,名下仅有的可供执行财产是37台套机械设备,但这些设备已经被外地法院第壹次保全查封。根据这一情况,若公司启动破产程序,所需时间较长且费用大,但如不启动破产程序,这些设备的变价款则将优先由第壹次申请保全查封的案件债权人受偿,再有余款才由郑某等48人受偿。这就意味着,这些“辛苦钱”很可能短时间内追不回来。
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潮南法院执行人员积极与外地法院和另案债权人协调沟通,取得另案债权人同意,以上述设备变卖款25%的比率受偿,余款则由潮南法院依法划分给农民工。
为尽快变现涉案设备,经征询各方意见,执行团队决定以议价的形式变卖涉案设备,最终以43万元的价钱将设备变卖给案外人黄某,并确定分配方案。最终,从变卖到案款发放,仅用了5天时间。
由于该公司已停产倒闭,为使农民工足额讨回工资,执行人员还主动做设备买方黄某的思想工作,让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周某得以继续留在黄某的工厂工作,并从周某的薪水中扣留部分款项,以支付48名农民工剩余的薪水。这样一来,既能解决农民工工资后续兑现问题,又为周某提供了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