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消息称,其与香港廉政公署(简称廉署)采取联合行动,事件涉及两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企业,其股份于2022年12月至2023年8月期间怀疑被操作。
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廉署搜查了怀疑与该案件有关联的14个处所。廉署在联合行动中亦根据《防止贿赂条例》拘捕该怀疑市场操作集团一名挑大梁成员。
另外,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就上述的联合行动向六家证券行发出限制通知书,禁止它们处理或处置八个交易帐户内的资产。这些资产与上述其中一家上市公司股份的怀疑市场操作行为有关。
调查发现,该集团的组织极为严密,涉嫌策划推高上述两家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有关规定。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怀疑该集团最终目标是抬高该两家上市公司的市值,令它们获选为主要市场指数的成分股,然后以被推高的股票价格,出售集团手上持有该两家上市公司的股份给指数追踪基金来获取利益。
为了配合上述计划,该名被廉署拘捕的集团挑大梁成员涉嫌贿赂其中一家上市公司两名顶级管理人员,以散布有关该公司的虚假及具误导性资料。
限制通知书是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04及205条发出。如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04条,禁止持牌法团订立属指明种类或不属指明种类的交易,或在指明情境下或在指明情况以外的情景下订立交易,或在指明范围内或在指明范围以外订立交易;向属指明种类或不属指明种类的人招揽生意;以指明方式或以指明方式以外的形式经营业务;要求持牌法团以(并只以)指明方式经营业务。
据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该六家证券行分别是:富昌证券有限公司、富途证券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华业证券有限公司、利高证券有限公司、华盛资本证券有限公司及尊嘉证券国际有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该六家证券行其实不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今次的调查对象,并已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有关限制通知书其实不影响它们的运作或它们的其它客户。
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就维护投资大众的利益或公众利益而言,发出有关限制通知书是可取的做法。
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有关限制通知书禁止该六家证券行在没有事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书面同意的情景下,以任何方式处置或处理,或辅助、怂使或促致另一人以任何方式处置或处理该等交易帐户内的任何资产(以某个数目为限)。
包含几个方面,一是就任何证券订立交易;二是,按该等账户的任何获授权人或任何代其行事的人的指示,处理证券及/或现金的任何提取或转移;三是按该等账户的任何获授权人或任何代其行事的人的指示,处置或处理任何证券及/或现金;及/或辅助另一人处置或以指明方式处理任何有关资产。若该等证券行接获任何上述指示,亦须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截止当前调查仍在进行当中。
其实,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期也发布过限制通知书。
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二季度报告中的内容显示,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三家经纪行发出限制通知书,禁止它们处置或处理三名人士在三家经纪行各自开立的顾客账户内持有的某些资产。这三名人士涉嫌犯了失当行为,及违反了他们对指尖悦动控股有限公司的责任。
另外,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亦向另外十家经纪行发出限制通知书,禁止它们处置或处理31个交易帐户内所持有的与一宗疑似网上“唱高散货”骗局相关的某些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