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公布了多张罚单,因未严格落实交易信息等反洗钱措施, 拉卡拉 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拉卡拉 )被罚875.4万元。
截至8月31日收盘, 拉卡拉 股票价格下跌1.42%,报收18.68元/股。
根据行政处理信息公示, 拉卡拉 存在3项犯法行为。一是未根据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二是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三是与身份不明的顾客进行交易。据此,中国人民银行 北京市 分行对其罚款875.4万元。当时担任副总裁吴某对上述犯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9.68万元。
记者了解到,此次 拉卡拉 主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有关规定。《反洗钱法》第叁十二条规定,金融机构出现未根据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根据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根据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顾客进行交易或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故意提供虚假材料7项行为之一的,由相关监管职能部门视事情严重情况予以处罚。
“ 拉卡拉 违规这几项内容均为央行重点处罚行为,《反洗钱法》和只要涉及到商户和支付通道的央行发布的管理办法中均有支付机构履行KYC责任的有关规定。如果机构没有履行该类责任,则很有可能被一些黄赌毒或非法平台利用支付通道进行资金转移,性质相对 而言比较严重。 拉卡拉 持续违规说明对此类问题重视水平仍然需要提高重视水平。”博通咨询金融领域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分析。
王蓬博提到,支付机构是能碰钱的机构,支付服务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对资金流的把控,所以一旦这方面把关不严,就很有可能被洗钱、诈骗或黄赌毒等平台利用,成为转移不法资金的工具。“未来金融领域将持续延续严监管的状态,甭管是对银行、支付还是消费金融领域,且监管条例正在逐渐细化,建议各级机构要重视起合规工作,把合规和自身的业务KPI结合起来,从制度层面完善。”王蓬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