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昨日(9月3日), 四川路桥 正式发布公告,公司副老总、总经理陈良春及副总经理张建明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四川路桥 :两高管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四川路桥 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月3日发布公告,公司于9月3日从公司副老总、总经理陈良春及副总经理张建明的家人处获悉,陈良春、张建明在凉山州 金阳县 “8·21”山洪灾害中,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目前,上述高管人员的职责由其它管理层代行,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公告说,该公司承建的沿江高速JN1标段项目于2020年10月开工,目前已完成进度约80%。公司其余项目在开展全面安全检查的同时正常推进。
此前,8月30日上午, 四川省 人民政府在凉山州 金阳县 召开“8.21”山洪灾害人员失去联系调查处置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通报,8月21日凌晨, 四川省 凉山州 金阳县 受短时强降雨影响爆发山洪,位于 金阳县 境内芦稿林河下游的蜀道集团沿江高速JN1(金宁一)标段项目部钢筋加工场民工驻地板房被冲垮,造成人员遇难和失去联系。
经排查梳理,灾害发生时,项目工地内有201人,其中149人脱险、4人不幸去世、48人失去联系。调查取证已发现,沿江高速JN1(金宁一)标段项目部及劳务公司刘某等5人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8月2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等5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开展案件侦办。
9月1日, 四川省 委决定,蜀道集团党委书记、老总唐勇同志停职检查,配合调查。同时,成立省政府进驻蜀道集团工作组,开展相关督导工作。
记者了解到, 四川路桥 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