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 温州市 分行发布了4条行政处理信息,剑指浙江瑞安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浙江瑞安农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浙江瑞安农商行的犯法行为是:1.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2.违反账户管理有关规定;3.违反反假业务管理规定;4.延解、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5.违反征信管理有关规定;6.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7.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8.与身份不明的顾客进行交易或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9.违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管理规定。
董疗虎,当时担任浙江瑞安农商行运营保障部总经理,对其违反账户管理有关规定的非法行为负有责任;李小娜,当时担任浙江瑞安农商行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对其与身份不明的顾客进行交易或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非法行为负有责任;宋辉,当时担任浙江瑞安农商行风险合规部总经理,对其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根据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的非法行为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犯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 温州市 分行对浙江瑞安农商行处以警告,罚款377万元;对董疗虎处以警告,罚款10万元;对李小娜处罚款1万元;对宋辉处罚款2.75万元。
根据天眼查,浙江瑞安农商行的前三大股东(发起人)为浙江格兰德机械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14%)、上海电子商城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54%)、浙江通升电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57%)。
同年2月16日,浙江瑞安农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被原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罚款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