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当地时间9月6日宣布,将亚马逊、苹果、微软等六家大型科技公司列为首批受《数字市场法》严格监管的企业。
据外媒报道,欧盟委员会认定亚马逊、苹果、微软、字母表(谷歌母公司)、元(脸书母公司)、字节跳动这6家公司为“看门人”企业,要求其遵守《数字市场法》的最严格要求,涵盖22项由上述企业提供的核心平台服务,其中包含谷歌Chrome浏览器、微软Windows操作系统、苹果App Store应用商店等。
根据欧洲议会此前声明,“看门人”企业指那些提供社交网络、搜索引擎等“核心平台服务”的大企业,其市值至少为750亿欧元或年营业额至少为75亿欧元,还需在欧盟每月至少有4500万终端用户,每年有1万名商业用户。《数字市场法》限制“看门人”企业的某些行为,使欧盟委员会能够对其进行市场调查并制裁其不合规行为。
对于“看门人”企业务必遵守的义务,《数字市场法》作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大型短消息服务平台务必开放,并在较小的消息传递平台有要求时与其互操作;相关企业只有在获得用户明确同意的情景下,才可将个人数据用于有针对性的宣传广告;要能允许用户自由选择浏览器、虚拟助手或搜索引擎等。
据了解,上述企业有6个月时间来调整相关业务及运营方式,以使其遵守《数字市场法》的有关规定,不然,违反规定的企业可能被处以高达其全球年营业额10%的罚款。
美联社分析称,首批《数字市场法》监管名单给大型科技公司造成了新的压力。欧盟采取了意义深远的规则,目标是为了防止数字市场的垄断行为,为用户提供更多选择,增进公平的市场竞争。
据路透社报道,相关企业对欧盟公布的监察管理名单反应不一。微软表示接受欧盟对其“看门人”身份的指定。谷歌、亚马逊、元公司的讲话人表示,公司正在审查指定名单对象。苹果表示,非常担忧《数字市场法》给用户造成隐私和 数据安全 风险。字节跳动表示,对欧盟在决策之前没有进行市场调查而“感到失望”,并表示正在考虑下一步行动。
欧盟《数字市场法》和《数字服务法》是近20年来在数字监管领域的第壹次重大立法。已经有27个欧洲国家的数据保护机构依据上述两部法案应对数字领域的挑战。8月25日,《数字服务法》正式生效,适用于19个大型平台,包含推特、脸书、YouTube、Instagram、亚马逊、谷歌地图、维基百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