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沪市W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清仓式减持股份一事受到资本市场的高度关注。不仅上海证交所火速下发监管函且启动纪律处罚程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也及时启动了立案侦查程序。个人以为,基于市场频繁出现违规减持的案例,有必要进一步扎紧制度篱笆。
今年8月28日至9月6日,W公司股票价格连续8个交易日涨停,短时间内上涨幅度巨大,其相关股东亦开启减持之旅。作为持股超过7%的股东,其在9月5日与6日将所持股份全部清仓,这一减持行为已经涉嫌违反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好比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每减少5%时,需在三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在此期间不得继续减持股份。而W公司的相关股东在减持股份达到总股本的5%时,既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停止其减持行为,反而实施清仓式减持,其违规减持股份的事实已经板上钉钉。值得注意的是,在前不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态要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环境下,W公司相关股东的违规减持,更无异于为所欲为,其遭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侦查亦是其咎由自取的结果。更何况,该公司此前已经有“前科”,但此次还是犯了类似的错误。
减持股份是上市公司股东的权利,但减持也须在合法合规的情景下进行。不然,就有可能损害其它股东的利益,或在市场上发生新的不公平。因此,违规减持行为一直为市场所不容。
近年来,资本市场出现的违规减持案例比比皆是。从类型上看,有短线交易的,主要出现在上市公司董监高或其配偶身上,短时间内卖出自家公司股票后又买入。有在“窗口期”减持的,在上市公司年报、定期报告等发布前后的窗口期内,上市公司高管交易自家股票。有过桥减持的,由于上市公司重要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会受到一定的制约,其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形式将股份转移至第叁方后,再由第叁方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有限售股通过融券方式减持的,大股东等的限售股由于禁止减持,其通过融券的形式实现减持,相当于提前减持了股份。
另外,上市公司重要股东违规减持的形式还有许多,好比像上述W公司股东违规减持的,通过假离婚减持的,通过股份质押方式减持的,通过司法划转方式减持的。好比像股份质押方式减持,大股东将股份质押给第叁方,由于大股东没有归支付贷款或借款,第叁方将质押股票价格抛售。因而可知,上市公司相关股东违规减持股份的形式多种多样,甚至不排除今后还有其它创新的减持方式出现,这无疑值得市场警惕。
针对各种各样的违规减持行为,既需要大幅提高违规成本,更需要扎紧制度篱笆。一方面,对于违规减持者,除了启动立案侦查程序,并要求其从二级市场“回购”全部违规减持的股份外,还应处以减持资金10%-30%的罚款,以提升违规减持的成本。
另一方面,建议建立相关股份的“锁定”制度:一是违规减持股份“回购”后予以锁定,且锁定期很多于36个月;二是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重要股东的股份自动锁定,在其披露减持计划后,将减持计划数量的股份解禁,以防止其超比例减持;三是为防范过桥减持,第叁方减持包含离婚减持等须遵守重要股东减持的有关规定;四是限售股禁止融券。有了这些规定,违规减持现象势必大为缓解,也可减轻因违规减持给股票价格造成的压力。(作者系财经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