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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垄断学平险 - 人保财险等4家企业共计被罚534万元
浏览次数:【373】  发布日期:2023-9-15 12:02:38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市场监管】 【学平险】 【保险公司】 【垄断协议】 【鄂州市】 【人保财险
 

  2023年9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第贰批典型案例,其中包含 湖北省 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 鄂州市 4家保险公司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

  具体而言,2023年6月, 湖北省 市场监管局对 鄂州市 4家商业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鄂州市 分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中心支公司等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犯法行为,分别处以2015年度销售金额1%的罚款,4家当事人罚没款金额合计534万元。

  2016年5月, 湖北省 原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举报,对 鄂州市 4家商业保险公司在中小学校、学前班平安保险(以下简称“学平险”)市场涉嫌垄断协议行为开展调查。

  据了解,四家保险公司以商定每家获得若干学校学平险业务的形式分割 鄂州市 城区公立中小学校、学前班学平险市场,并固定学平险价格。对此,市场监管局表示四家保险公司的表现违反了更改前的《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壹款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

  学平险是一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它为中小同学的安全提供了广泛的保障,是一种普及率极高的保险选择,主要因素是学平险简便的投保流程和相对便宜的保费。

  市场监督总局表示,保险公司之间应当进行公平竞争,通过优质的服务、正确的保费保额条件争取业务。在市场上,4家保险公司都具有开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资质,可以同时在鄂州城区开展学平险业务,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可是4家保险公司通过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排除、限制了商业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同时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本次市场监管局的查处保护了学平险市场的公平竞争,维护了广大中小同学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进一步提高了保险行业经营者的竞争合规意识。

  自2023年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场监管职能部门新立案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5件,在办90余件,办结16件,罚没款金额合计约6.41亿元;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13件、执法约谈8件;审结民生领域经营者集中案件19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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