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午后, 凯瑞德 披露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察管理函,起因是公司业绩未达承诺预期。记者了解到,此前的9月7日,因为同样原因,王健被湖北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监管函显示,王健作为 凯瑞德 的实际控制人,在 凯瑞德 披露的重整计划(草案)及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中承诺, 凯瑞德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实现主要业务收入4亿元、6亿元、9亿元人民币。2023年2月17日, 凯瑞德 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财务报告,实现主要业务收入3.59亿元人民币,2022年业绩未达到承诺金额。
深交所指出,王健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有关规定。深交所希望其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老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履行公开承诺。
此前的9月7日, 凯瑞德 披露称,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王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同样因上述原因,湖北证监局指出,王健的前述行为构成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6号)规定的违反承诺的表现。根据《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6号)有关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另外,8月29日, 凯瑞德 披露称,公司因历史信息披露违规问题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理法》等法律法规,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