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9日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防范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的危险提示。当前,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案件频发,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为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高度警惕此类诈骗,谨防财产损失。
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通常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实施:
步骤一:以“保本高息”夸大宣传吸引消费者。非法分子假借债券投资、股票投资、贵金属投资、期货投资、P2P投资、外币投资等概念,推出所谓“投资理财神器”,在网络平台发布消息宣称“一本万利”,以高回扣、按月回扣、保持资金流等幌子吸引消费者关注。
步骤二:以“专家内幕”虚假消息诱导投资。非法分子通过社交软件添加消费者好友,将其拉入“投资”群聊,然后冒充投资导师、理财专家,以“投资暴富案例”“直播课”诈骗消费者信任,或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消费者确定婚恋关系,再以有“内部消息”“会员渠道”“特殊资源”等诱骗消费者参与投资。
步骤三:以“投资回扣”虚假平台转移钱财。非法分子通过伪造或仿冒投资平台,向消费者发送虚假链接,引导消费者下载APP进行投资,并以小额投资回扣作为幌子,不断引导消费者加大资金投入。非法分子随后迅速转移钱财,甚至利用消费者急于提现的心理,以“登录异常”“服务器维护”“银行账户冻结”等名义,收取所谓“保证金”“解冻金”等,进一步扩大消费者资金损失。
此类诈骗造成的损失金额巨大,受骗人群众多。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示:
一、不存在“保本高息”理财产品。根据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消费者应认清银行理财、基金、信托、期货等均不是存款,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保本高息”“专家保证”等均是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的常见套路,应提高警觉。
二、不轻信来路不明“传言”。消费者进行投资理财时应首选经金融监管职能部门批准设立并颁发许可证的金融机构,不轻信通过网络论坛、微信群、QQ群等流传的“传言”和无合法资质的机构或人员。如对金融业务存在疑问,可通过金融机构或监管职能部门官方网站、热线等咨询核对。
三、不贪图“一时便宜”舍本逐末。消费者要树立科学理性的投资理财观念,一定不要侥幸心理、赌博心理状态。对陌生来电、邮件推销等非正规网络途径诱导投资行为保持戒备,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或扫描二维码,不轻易授权非官方APP使用协议;拒绝与陌生人共享实时位置、分享含有身份信息的相片,避免因信息泄露造成经济流失。
总之,消费者应培养正确的投资宗旨,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信息甄别能力,避免因个人信息泄露给非法分子无隙可乘。如不小心被坑或遇到可疑情形,应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据、银行账号等关键信息,第壹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依法保护自身权益。(中新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