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股份 9月20日公告,控股股东杭州大兆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孔爱祥、孔辰寰及其它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寰宇 工业互联 网有限公司、香港弘泰控股有限公司自愿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企业股份。
在上述承诺期间,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