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 嘉兴市 分行日前对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出121万元罚单。
经查,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存在以下犯法行为:
1.违反账户管理有关规定。
2.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顾客进行交易。
3.违反货币金银管理有关规定。
4.违反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管理规定;违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管理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 嘉兴市 分行对该行处罚款121万元。
汪晓华当时担任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对违反账户管理有关规定、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报告的表现负有责任,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谢洪当时担任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大云支行行长,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表现负有责任,被处罚款1万元;
万州亮当时担任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罗星支行行长,对与身份不明的顾客进行交易的表现负有责任,被处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