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下称《销售办法》),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保险销售行为,统一保险销售行为监管要求。《销售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南都·湾财社记者了解到,《销售办法》共6章50条,将保险销售行为分为保险销售前行为、保险销售中行为和保险销售后行为三个阶段,区分不同阶段特点,分别加以规制,并从四个角度对保险产品适当性提出相关要求。
保险销售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发布保险销售宣传信息
在保险销售前行为管理方面,《销售办法》主要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业务范围、信息化系统、条款术语、信息披露、产品分类分级、销售人员分级、销售宣传等进行规制。
《销售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真实、准确、完整的准则,在其官方网站、官方APP等官方线上平台公示本公司现有保险产品条款信息和该保险产品说明。保险产品说明应当重点突出该产品所使用条款的审批或备案名称、保障范围、保险期间、免去或减轻保险人责任条款和保单预期利益等内容。
另外《销售办法》要求,保险销售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发布保险销售宣传信息。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对所属保险销售人员发布保险销售宣传信息的表现负有管理主体责任,对保险销售人员发布的保险销售宣传信息,应当进行事前审核及授权发布;发现保险销售人员自行编发或转载未经其审核授权发布的保险销售宣传信息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禁止强制搭售和默认勾选
在保险销售中行为管理方面,《销售办法》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了解客户并适当销售,禁止强制搭售和默认勾选,在销售时告知身份、相关事项,提示责任减轻和免去说明等。
《销售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应当通过合法方式,了解投保人的保险需求、风险特征、保险费承担能力、已购买同类保险的情景和其它与销售保险产品相关的信息,根据前述信息确定该投保人可以购买本公司保险产品类型和等级范围,并委派合格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该等级范围内的保险产品。
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协助所合作的保险公司了解前款规定的投保人相关信息,并根据所合作保险公司明确的该投保人可以购买的保险产品类型和等级范围,委派合格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该等级范围内的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应当向投保人提示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并准确、全面地提示相关风险;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制度规定要求对投保人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的,应当进行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销售相适应的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保险销售人员不得使用强制搭售、信息系统或网页默认勾选等方式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投保文书材料应当由投保人或其书面委托的人员以签字、盖章或其它法律法规认可的形式进行确认。保险销售人员不得取代保险业务活动相关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的有关文书材料中确认。
不得设置不合法不正确的退保阻却条件
在保险销售后行为管理方面,《销售办法》对保单送达、回访、长期险人员变更通知、人员变更后禁止行为、退保等提出要求。
《销售办法》规定,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公司应当根据有关监管制度规定,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对金融监管总局规定的相关保险产品业务进行回访。回访内容包含确认投保人身份和投保信息的可靠性、是否完整知悉合同主要内容和其它应当披露的信息等。在回访中,保险公司职员应当如实与投保人进行答问,不得有误导、坑骗、隐匿等行为,并如实记录回访过程。保险公司在回访中发现存在销售误导的,应当根据规定及时予以处理。根据相关监管制度规定,对保险产品销售行为实施可回溯管理,且对有关信息已确认的,可以根据监管制度合理简化回访要求。
保险公司应当健全退保管理制度,细化各项保险产品的退保条件标准,优化退保流程,不得设置不合法不正确的退保阻却条件。保险公司应当在官方线上平台披露各项保险产品的退保条件标准和退保流程时限,并在保险合同签订前明确提示投保人该保险产品的退保条件标准和退保流程时限。保险公司应当设立便捷的退保渠道,在收到投保人的退保申请后,及时一次性告知投保人办理退保所期望的全部材料。
另外,《销售办法》建立了保险产品说明制度,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相关部门责任人表示,该措施旨在为保护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提供更充分的正面信息支持。《销售办法》规定保险公司要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保险产品说明,重点突出保障范围、免去或减轻保险人责任条款、预期收益和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便在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注意力有限的情景下,了解保险产品条款的核心内容;同时规定在投保人投保前,保险公司及受其委托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人员要向投保人提供保险产品说明。
从四个角度对保险产品适当性提出要求
值得强调的是,在提高产品适当性方面,《销售办法》从四个角度对保险产品适当性提出要求。
一是要求保险公司建立保险产品分级管理制度,根据产品的复杂水平、保险费负挑水平和保单利益的危险高低等标准,对本机构的保险产品进行分类分级。
二是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支持行业自律组织施展平台优势推动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能力分级工作,对所属保险销售人员进行分级,并与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分级管理制度相衔接,区分销售能力资质实行不同授权,明确所属各等级保险销售人员可以销售的保险产品。
三是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保险时,发现投保人不适合某款保险产品时,应当建议投保人终止投保。
四是要求销售进程中,投保人应当以书面或其它可保存的形式,签署或确认投保声明、投保提示书、免去或减轻保险人责任条款的说明等文件,和监管制度的相关文书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