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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惠东港口严禁 - 非法海上旅游活动
浏览次数:【710】  发布日期:2023-10-10 10:07:58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旅游
 

  目前, 惠东县 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发布《关于禁止组织、参与非法海上旅游活动的通告》。通告称,目前港口辖区内尚未有具备提供潜水服务资质的个人或企业,请前来港口游玩的旅客以安全为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浮潜、体验潜、水肺潜水、自由潜等非法海上旅游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七条,经营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根据《交通部关于坚决制止海上非客船载客的公告》,各种海上船舶载客务必经船检部门检验合格,持有客船相应的证书;不然,禁止搭载与该船舶营运和生产无关的人员。

  目前,港口辖区内尚未有具备提供潜水服务的资质的个人或企业,在针头岩(大青针)、中广核太平岭海上风电项目、小星山周围海域上开展浮潜、体验潜、水肺潜水、自由潜等活动均属非法,不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是重点查处打击对象。

  港口度假区禁止任何从事或参与非法海上旅游活动的表现,请游客朋友以安全为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轻信任何渠道发布的招揽广告信息,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非法海上旅游活动。若因私自参加非法海上旅游活动而造成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损失及引发的法律后果,由游客个人承担。

  港口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曾辽广表示,港口将持续加强期间海上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各海域及沙滩区域的巡查管控力度,切实保障游客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南方日报记者乌天宇通讯员叶衍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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