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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山西精诚矿业坍塌事故致3死 - 27名公职人员被处分
浏览次数:【140】  发布日期:2023-10-17 17:48:04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公职
 

  曾引发广泛关注的山西忻州 代县 精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精诚矿业”)隐匿上报事件又有新进展。

  2023年10月17日, 山西省 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发布了精诚矿业“9·1”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告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9人被建议追究刑事责任。

  精诚矿业建立于2011年,于2016年验收合格转入生产运行,后于2018年进行资源整合,由原“精诚铁矿”和“程林铁矿”合并构成矿区,业务经营范围包含铁精矿粉销售和铁矿采选。整合后矿区面积2.789平方公里 ,储量1960.08万吨,生产规模60万吨/年。

  2022年9月1日5时许,精诚矿业Ⅰ采区2号排土场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人不幸去世,直接经济流失约1013.16万元。事故发生后, 忻州市 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

  期间,2023年6月29日,中国新闻周刊报道称,自2007年至2022年“9·1”坍塌事故发生,精诚矿业隐匿上报多起矿难事件至少涉及17名矿工。其中,仅在“9·1”坍塌事故发生前两个月就有至少3名矿工去世被隐匿上报。

  对此,2023年7月12日, 山西省 政府成立精诚矿业“9·1”较大坍塌事故调查组,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成立追究责任问责审查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提级重新调查。 山西省 委副书记、省长金湘军曾强调,要严肃追究责任问责,对存在的失职渎职和作风问题、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7月30日,“山西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 代县 精诚矿业矿工去世隐匿上报事件调查处置情况的通报》(简称《通报》)。

  《通报》称,调查组对精诚矿业2003年8月成立以来近20年间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起底式核查,经查明,到2022年发生“9·1”滑塌事故前,精诚矿业先后隐匿上报生产安全事故40起、去世矿工43人。其中,报道所附的17人名单和提及的1人,全部查实。

  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包含精诚矿业主要责任人潘某某、王某某在内,涉嫌不报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28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纪律检查监察机关已对16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立案侦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针对“9·1”坍塌事故,调查报告指出,该起事故的直接起因是:精诚矿业Ⅱ采区私自对位于Ⅰ采区2号排土场下方的Fe3矿体进行地下开采,形成采空区;精诚矿业Ⅰ采区在2号排土场1890m平台私自建设干选厂,且将干选后的废石排入排土场;2号排土场未按设计要求堆排废石,压覆采空区;采空区顶板岩体裂隙发育、降雨汇水浸入裂隙,降低岩体强度。上述因素共同作用引起采空区顶板局部逐渐冒落至突然坍塌,造成Ⅰ采区2号排土场内的干选厂1874m装矿平台坍塌事故发生。

  调查报告指出, 代县 精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实现一座矿山由一个经营管理主体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和生产经营;在矿山储量年度报告和采空区调查中涉嫌提供虚假资料;在未经设计批准的情景下,违规开采形成采空区;以采空区治理名义违规违法组织生产,违法分包、层层转包;违法在2号排土场内建设干选厂并投运,事故前发现事故现场周围有地裂缝,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

  另外,有关监管职能部门对违法建设干选厂并投运的表现监管不力,地方党委政府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

  调查报告介绍,此次事故中,9人被建议追究刑事责任,11名企业相关责任人员和5家事故相关单位被建议进行行政处理。纪律检查监察机关依据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经审查调查,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责任,依规依纪依法给予27名公职人员相应的党纪政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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