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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三人伪造驾驶证、毕业证等证件,共获利约40万元,判了
浏览次数:【349】  发布日期:2023-10-17 10:19:43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国家机关】 【驾驶证】 【被告人
 

  南都讯记者赵青实习生钟宇森通讯员蓝章湖广州一做假团伙为谋取非法利益,采取“一条龙”制贩假证件模式,制作、兜售各类假证件、假公章1000多枚,最终受到了法律的责罚。最近, 广州市 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开了案件的审理详情。

  为求“发财”走上做假之路伪造证件、印章获取利益近40万元

  蒋某、刘某、王某三人系老乡,相互熟识,我们时常一起喝酒,谋划各种“发财”方式。一次偶然的机会蒋某从网上购买到假证,想到自己熟练把握排版制图技能,觉得自己也能干,顿觉这是一条“发财之路”。

  蒋某将自己的思路告诉刘某、王某后,三人“一拍即合”,决定通过制作、兜售假证“大干一场”。

  自2018年开始,蒋某在出租屋中安置了制假做假工具,通过线下张贴小广告、网络发布制假宣传等方式寻找“客户”,然后根据买家需求制作、出售各类假证件。

  其间,蒋某还以按件收费的形式与刘某、王某合作,由刘某和王某通过在城区各角落、墙上、桥上贴小广告等方式发布制作假证信息,寻找到买家并收取购证款后再交由蒋某进行文字处理、排版、打印等,制证完成后则各自根据客户信息邮寄发货。

  同时,为增加假证件“真实度”,在需要用到电子印章时,蒋某通过电子技术伪造对应印章;需要用到实物印章时,三人则通过非法途径购买印章使用,假印章使用完后存留于制假现场留待下次备用。

  2022年1月,公安机关接线索抓获三人,并扣押虚构的国家机关印章、事业单位印章、公司印章共千余枚,还有国家机关证件、军官证、身份证、驾驶证、结业证等若干伪造证件。

  经相关单位鉴定和认证,上述缴获物品属于伪造证件印章。经查实,蒋某、刘某、王某通过伪造、买卖各类证件,分别获取利益242790元、100807元、48211元。

  后公诉机关将三人诉至法院。

  主犯获刑五年六个月购买假章假证亦有可能触法

   广州市 黄埔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人的表现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贰百八十条、第叁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买卖武装军队证件、印章罪。

  各被告人犯上述数罪,应予数罪并罚。遂依法对三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二年三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判决后三被告人均表示悔罪服判,该判决现已生效。

   广州市 黄埔区人民法院法官蓝章湖表示,本案中,三名被告人虚构的身份证、结业证、营业执照、教育资格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房产证、行驶证、军官证等各类证件印章种类多样、数量庞大,流转到国内各地,不仅影响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正常管理活动,而且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拆台社会信用体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另外,三名被告人长时间作案,采取“一条龙”制贩假证件模式,非法获取利益较多,情节较为恶劣,应予从严厉责罚处。

  法官提醒广大读者,甭管是制售还是购买使用假章假证,均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广大群众需秉持老实信用原则,坚决抵制假章假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触碰法律红线。同时,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如遇公章、证件,应当提高警觉防范意识,保持高度警觉不被蒙骗,通过多渠道查证核对,避免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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