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消息,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下称“三部门”)联合发布4件依法严厉责罚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对上坑骗,对下隐瞒犯罪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聚焦自动监测数据对上坑骗,对下隐瞒常见多发行为及新类型、新手段,体现了三部门加强行刑衔接协作、坚决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的决心和态度。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的案件犯罪手段升级、方式隐蔽,区别于以往直接排放或通过暗管偷排污染物;有的案件行为人实施的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私设暗管排污、超标排污等多个污染环境的表现均构成犯罪;有的案件涉及企业多,涉案人员反侦查意识强,获取关键证据较为困难;有的案件涉及如何准确追究重点排污单位和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等诸多问题。在上述案件办理中,检察、公安、生态环境三部门高效协同,着力破解案件办理中的困扰,夯实证据,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有效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
4件典型案例分别为浙江 湖州市 长兴新某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夏某频等4人使用试剂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污染环境案, 江苏省 常熟市神某针织有限公司、被告人周某兴等2人稀释污水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山东省 滕州市索某某等4人安置干扰装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四川省 攀枝花市 钛某化工有限公司、钱某广等3人篡改自动监测设备参数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三部门相关部门责任人表示,下一步,三部门将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在拓展线索来源、提升打击治理实效、做实做细行刑衔接等方面深化执法司法联动,进一步推进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重点行业领域环境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合力守护好山清水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