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0月26日, 江苏省 徐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 湖北省 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曹广晶受贿、泄露内幕信息一案。
公开资料显示,曹广晶生于1964年3月,山东人。2022年2月,官方通报其被查;同年9月,官方通报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结交‘政治骗子’,搞政治投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钱色交易”等。
如今,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称,2004年至2022年,被告人曹广晶利用担任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部副总经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老总, 湖北省 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或地位形成的有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项目开发、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合计2.16亿余元。
检察机关同时起诉指控称,曹广晶在担任 湖北省 副省长期间,主导 湖北省 某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纾困重组事宜。2021年1月,曹广晶将该纾困重组内幕信息透露给他人,致使他人在该内幕信息公开之前买入该上市公司股票,后将股票卖出获取利益1042万余元人民币。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泄露内幕信息罪追究曹广晶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曹广晶及其辩解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曹广晶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