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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中药出口上合组织国家困难在哪?专家 - 代理人模式增加贸易风险 建议国内企业共享销售网络
浏览次数:【602】  发布日期:2023-10-25 19:46:46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中医药】 【传统医药】 【上合组织
 

  10月23日-25日,上合组织传统医药产业大会暨国际生命健康产业合作会议在天津召开,本次会议主题为“加强传统医药产业国际合作,构建生命健康良性生态体系”。

  外交部欧亚司公使衔参赞、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秘书长郑薇在现场表示,传统医药是各国民族文化的瑰宝,是民间智慧的结晶,上合组织地区国家充分挖掘传统医药文化的独特价值,在国际抗疫方面努力缔造并继续办好传统医学论坛等品牌活动,成立传统医学特别工作组,支持建立更多传统医药合作中心,努力实现健康产业的守正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现场注意到,就传统医药的发展现状、经贸往来等话题,与会嘉宾展开热议。

  中医药“走出去”取得瞩目成就

  近年来,中医药进出口贸易持续增长,海关统计数据显示,从2018年-2022年,我国中医药进出口贸易总额从56.9亿美元持续增长到85.7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高达10.8%,此时进口数量也从50.3万吨扩展到80.3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12.4%。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司长吴振斗在现场表示,近年来,随着我国中医药事业的快速发展,中医药“走出去”获得了瞩目的成就。第72届世界卫生大会审议通过了《国际疾病分类第11次修订本》,第壹次并入以中医药为主体的传统医学章节。

  “在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合作方面,联合成立了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ISO/TC249),并将中医药作为ISO/TC249永久名称。直到今天,该组织已经发布了94项中医药国际标准。我国专家主导制定并发布的国际标准达到了64项,约占ISO/TC249全部国际标准的70%。”吴振斗表示。

  在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方面,吴振斗介绍,建成中国-奥地利中医药防治重大感染性疾病“ 一带一路 ”联合实验室。还有国际传统医学临床试验注册平台,被世界卫生组织接受为一级注册机构,实施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成果非常丰富。

  吴振斗进一步表示,由中国中医科学院与奥地利格拉茨大学共建的中国-奥地利中医药防治重大感染性疾病“ 一带一路 ”联合实验室是中药领域首个国家级“ 一带一路 ”联合实验室。围绕中草药在流行症防治方面功用开展联合研究,取得系列成果。

  与上合组织国家中药外贸主要为原料性产品

  上合组织传统医药合作是中医药国际化的重要环节,上合组织传统医药产业联盟秘书处、 中国医药 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中药部副主任柳燕在现场介绍,2017年我国与上合组织国家中医药贸易额为5.3亿美元,到2022年攀升到8.2亿美元,5年复合增长率为9%。出口额从2.1亿美元增长到4.1亿美元,复合增长率为15%,进口额从3.3亿美元增长到4.1亿美元,复合增长率为4%。

  “从产品结构来看,我们同上合组织国家中药外贸主要产品是原料性产品,植物提取物和中药材饮片占的比率比较大,中成药和保健品占比非常小,几乎可以忽略。”柳燕表示,上合组织国家拥有丰富的植物资源,我国常见的进口药材大约有110多种,很多品种都来自于上合组织国家和地区。

  随着与上合组织国家地区的合作日益增多,我国中药企业注册准入的品种也开始增多。柳燕表示,虽然很多企业已经在相关国家完成注册,可是从目前来看,还有一些困难。

  首先,文化上的不同加大了推广难度。中亚国家以西方医学为主,对中医接受水平可能相对困难一些。

  第贰,市场准入困难。海外注册要求特别高,我国经典古方当中我们时常使用的药材,尤其是毒性药材,可能根据西医理论没有办法正常注册。如果减少这些成分,还需要重新开展研究,一定水平上也会影响注册步伐。

  第叁,代理人模式增加了贸易风险。我国一般采取代理人的模式,即药品注册后由对方国家的合作公司进行代理,我国企业没有办法直接将产品送达消费者手中,所以缺少品牌效应。另外,代理人模式一定水平上也增加了贸易风险,所以倡议国内龙头企业在海外建立自有销售网络之后,国内企业可以共享销售网络,配合进口商做终端的驻店销售。

  第四,中药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进出口贸易通关便利化。好比在药材进出口进程中,药监局进口药材目录和海关总署目录不一样等。“相关部门始终在推动协调,争取两个目录相匹配,保证国内药材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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