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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股份】泰坦股份收关注函 - 要求应收新疆扬子江合同款项是否收回 卖出设备不久后又重新购回的商业合理性
浏览次数:【700】 发布日期:2023-7-20 23:29:39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深交所对 泰坦股份 下发关注函。就9037.98万元收购新疆扬子江纺织有限公司100%股权事宜,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截至回函日,应收新疆扬子江9127.62万元合同款项是否收回,相关设备目前是否在新疆扬子江名下并由其实际使用,如是,结合三份设备买卖合同的具体内容,说明公司卖出设备不久后又重新购回的商业合理性及相关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