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显示,2023年10月20日,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造成信贷资金被挪用罚款人民币40万元;当时担任 交通银行 青岛山东路支行客户经理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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