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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男子向-第三者-转账170多万 法院判决 - 返还!
浏览次数:【783】  发布日期:2023-7-21 15:59:10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第三者
 

  夫妇一方出轨,还给情人转账转账,另一方有权将这些钱要回么?不久前,西安就发生了这么一起真实的案例。老婆在老家全职照顾两个孩子,老公在外打拼出轨“第叁者”,被老婆发现了十多万的转账凭据。老婆怀疑老公转账凭据可能还有更多,便诉讼到法院请求调查。令人不可 思议的是,调查结果出人意表……

  老公给“第叁者”大额转账全职太太起诉要求其如数返还

  王女士与林先生于2008年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孩子。婚后王女士常年在老家全职带孩子,林先生在西安打拼。

  2019年,老公林先生在西安认识了方姓女子,然后两人交往。

  2021年初,王女士翻看老公手机时,意外发现了方女士和老公的暧昧信息,还有老公三两天逢年过节,就给方某的转账凭据,半年多的时间里,转账就超过了12万元。

  由于王女士对林先生的经济状况其实其实不了解,对林先生转账给方女士的具体金额也不明白,于是便诉讼到法院请求调查。

  事情进展到这里,一定有网友疑惑,民事诉讼不是哪个主张谁举证么?既然是王女士起诉,为啥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呢?

  对此头条号认证作者“@颜回说法”表示,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含:

  (一)证据由国家相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询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它证据。

  具体到本案,林先生和方女士的转账凭据都存在于支付宝或微信等互联网公司,仅靠王女士个人,根本无法调取。因此,王女士诉至法院,申请法院调取林某与方某的全部转账凭据,并要求确认林某与方某的赠与合同无效,要求其返还其已接受的转账财产。

  然而让人不可 思议的是,方某对于此事其实其实不承认,即便有微信中亲昵的内容,她仍极力否认和林某的男女关系,只说自己和林某合开酒吧,转账是经营需要……

  法院认为,酒吧开设于2019年4月,而在此之前林某已经存在屡次向其转账的记录,并且林某也承认开酒吧之前,两人已经确定男女哥们关系。

  随后,西安莲湖法院开具协助调查函,在微信、支付宝及银行卡中,调取了林某给方某的大量转账凭据,自2018年3月起,林某共向方某转账超过170万元人民币,而转账备注中也多有“老公”“老婆”的称号。  

  对于此案,法官在审理中认为,“林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方某发展成男女关系,显然有悖于社会主义道德,有违公序良俗,因此其二人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因赠与行为侵犯了王某的财产权利,所以方某已接受的林某的全部转账财产171万余元,均应向王某予以返还。”

  2022年11月,莲湖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方女士向王女士返还171万余元。

  对此一审判决,方女士一方其实其实不接受,随后提起上诉。

  不久前,媒体记者从莲湖法院获悉, 西安市 中院对该案已作出二审判决,对林先生与方女士之间的微信群红包金额予以扣除,认定剩余1708619元为赠与,故要求方女士向王女士返还该金额。

  另外,“@颜回说法”还表示,如果事后王女士要求和老公离婚,由于老公在婚内出轨,王女士可以要求多分得财产!

  夫妇共同财产这样私自赠与?无效!

  关于本案例和判决,一定会有网友好奇啥是夫妇共同财产制?哪些财产是夫妇共同财产?

  据山东高法“以案说‘典’”详解,夫妇财产制又称婚姻财产制,是指夫妇关系存续期间,规定夫妇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夫妇财产制的核心是夫妇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根据夫妇财产制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妆奁制、吸收财产制、统一财产制、联合财产制、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共同所有制又分为一般共有制和婚后所得共有制,中国实行婚姻所得共有制,即夫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妇双方共同所有,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法婚姻关系是认定夫妇共同财产的前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下列财产,为夫妇共同财产,归夫妇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酬劳,生产、经营、投资的 利润;

   知识产权 的 利润,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可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而可知,对于夫妇共同财产的认定,涵盖了整个夫妇关系存续期间的绝大多数所得财产。

  也正是基于上述财产性质的“共同性”,民法典第1062条第2款又特别强调了夫妇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当下社会,婚外情时有发生。而婚外情又我们时常随同一方对另一方或双方相互之间的赠与行为。这种赠与动机千差万别,赠与物品涉及金钱、贵金属、奢侈品、不动产,甚至各种各样。

  可是违背公序良俗的表现从不受法律保护。

  具体到本案,一方面,林先生转给方女士的大额金钱属于林先生和老婆的夫妇合法财产;另一方面,林先生和方女士发展成不正当男女关系,明显违反了公序良俗。因此,法院依法判决方女士返还王女士170余万元。

  婚姻非儿戏,感情非游戏,不管男女,在社会交往中务必要自重自爱。婚外恋情其实其实不是表面看起来那么美好,切莫陷入泥潭不能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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