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青海省 税务局二级巡视员王凯被“双开”,通报指其对上坑骗,对下隐瞒为其子谋取公务员身份。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律检查监察组、 青海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11月10日消息:目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律检查监察组、 青海省 海东市 监委对国家税务总局 青海省 税务局二级巡视员王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凯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挖空心思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对上坑骗,对下隐瞒为其子谋取公务员身份;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由管理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私自处理国有资产使用权;道德沦丧,生活腐化;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在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利,其实不是法收受巨额财物;执法犯法,以权谋私,徇私舞弊,造成国家税款重大损失。
王凯极度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事情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国家税务总局 青海省 税务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罚;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青海省 海东市 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官方简历显示,王凯,男,汉族,1963年11月诞生,河南驻马店人,在职本科学历。1981年12月参加工作,198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他在税务系统工作超40年。曾任: 青海省 玉树州 治多县 税务局副局长、 曲麻莱县 税务局局长、 曲麻莱县 国家税务局局长,玉树州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局长,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西宁东川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3年5月,他任 西宁市 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7年7月任 青海省 国家税务局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主任,2018年7月任国家税务总局 青海省 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处处长,2021年8月任国家税务总局 青海省 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处处长、二级巡视员,2022年1月起,只任国家税务总局 青海省 税务局二级巡视员,今年3月21日官宣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