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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嘴】陆家嘴发布关于苏州绿岸项目有关情况说明
浏览次数:【423】  发布日期:2023-11-12 16:51:39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陆家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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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家嘴 发布关于苏州绿岸项目有关情况说明,针对相关各方的侵权行为,公司将全力通过司法途径,根据 江苏省 顶级人民法院的要求充分举证,还原事实真实情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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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家嘴 索赔超百亿 致癌物超标50多倍 数读苏州“毒地案”

  最近,上海 陆家嘴 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陆家嘴 集团”)发公告称,控股子公司因苏州绿岸项目土壤污染问题,将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苏钢集团”)、 苏州市 环境科学研究所等许多家苏州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告上法庭,涉案金额100.44亿元人民币,目前已立案。11月10日,苏钢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说明,认为在2016年转让股权时,其已如实披露,提示了相关区域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

  100.44亿元的索赔金额,对于 陆家嘴 集团而言意味着什么?“毒地”中的主要污染物是啥?对身体有害么?和精算狮一起来看。图片

  索赔金额约为 陆家嘴 集团去年营业收入的85%

  据媒体透露,2016年10月, 陆家嘴 集团指定控股子公司佳湾公司和佳二公司组成联合体,溢价2倍竞得苏钢集团挂牌出让的苏州绿岸公司95%股权,成交价为85.25亿元人民币。而苏州绿岸名下的主要资产正是位于 苏州高新 区苏通路北、苏钢路东的17块土地使用权,性质为住宅、商办、工业(研发)、教育等。

  另外,财报显示, 陆家嘴 集团2022年总营业收入为117.62亿元人民币,归母净收入为10.85亿元人民币。

  这也就意味着, 陆家嘴 集团就“毒地”索赔的100.44亿元人民币,约为当时土地成交价的1.18倍, 陆家嘴 集团2022财年营业收入的85%,和 陆家嘴 集团2022年归母净收入的9.2倍,数目不可谓不大。

  污染地块中致癌物苯并芘超标50多倍

  根据 陆家嘴 集团发布的公告,苏州绿岸的17宗地块中共有14块土地存在污染。第叁方检测机构检测结果显示,苏州绿岸项目多处地块土壤中苯并芘、萘严重超标,不符合用地标准。其中,苯并芘超标50多倍。

  记者了解到,苯并芘主要来源于工业生产进程中排放的废气和废液,或来自于平淡日子里的香烟烟雾、厨房油烟、取暖的煤烟、化石燃料引发的烟雾、汽车尾气与焚烧垃圾活动等。苏州绿岸的土地污染来源于工业污染,来自原苏钢集团焦化区的污水处理区和粗苯车间。

  苯并芘被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定性为一级致癌物质,可通过吸入、摄入和经皮肤吸收的形式进入体内,引发肺癌、胃癌、膀胱癌及消化道癌等多种癌症。苯并芘和萘还对免疫系统、神经系统和生殖系统具有毒性。另外,高浓度的萘可致溶血性贫血及肝、肾损害。对敏感者,萘也会引起一些严峻的皮肤病。图片

  公告透露,14宗受污染的地块已开发了其中的8宗,商办性质的8号、9号已停止销售,教育配套的2号、13号已竣工但未交付使用,住宅性质的12号处于停工状态。

  另据凤凰网报道,受污染影响,2号地块所建雷丁学校未取得办学许可已停止招生;13号地块上的学前班项目已建成但没有开学。其余未开发地块也挂有“未经许可、不可入内”的污染警示牌;未被查出污染的15号地块,建成的住宅小区建锦绣澜正处于交付期,目前已经有住户入主。

  苏钢集团否认隐匿土地污染

  根据当时的挂牌文件,苏钢集团披露了土地的污染情况,表示焦化区域的污染主要聚焦在4号地块局部区域,非焦化区域的土壤和地下水基本未受到污染,可再开发利用。股权交易后,苏州绿岸已就苏钢集团所披露的污染范围进行了治理修复。

  但在2022年,苏州绿岸意外发现项目的部分地块存在严重污染风险,且污染面积和污染水平远超苏钢集团挂牌出让时所披露的污染情况。2022年4月,该区域因土地污染问题被中央第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点名。

   陆家嘴 集团方面认为,不排除苏钢集团、环境检测机构等存在涉嫌一系列非法、对上坑骗,对下隐瞒等可能,造成存在严重污染的土地进入公开交易市场,并在挂牌转让苏州绿岸95%股权时隐匿了相关信息。

  11月10日,苏钢集团公众号就“网上涉及苏州绿岸项目相关舆情”发布情况说明,称在2016年转让股权时,该公司已如实披露了第叁方专业机构关于苏州绿岸名下土地存在部分污染的调查结果及报告全文,并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明确提示了该范围中部分地块原为钢铁焦化生产区域,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

  苏钢集团在公告中披露,2022年第叁方专业机构南京环科所对地块污染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有关结果表明:已经有居民入住的14、15号地块、已开发建设的8、9、12、13、16号地块和未开发建设的7、11、17号地块,属可安全利用地块;焦化区1、2、3、4、5、6号和非焦化区10号地块(其中仅2号地块已开发建设),经治理修复后可安全利用。

  另外,苏钢集团称, 陆家嘴 集团方面的企业在开发建设期间,没有根据有关要求建设地下水阻隔墙及采取其它防护安全措施,“存在扰动地下水、搬运土壤造成部分环境交叉污染的表现和施工作业不规范造成二次污染的表现”。(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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